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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贸易谷 » 资讯 » 经济纵览 » 促进文化贸易发展新政已上报

促进文化贸易发展新政已上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0 09:26  浏览次数:14
  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周柳军9日在“服务贸易与服务业对外开放”专题发布会上表示,为进一步促进文化出口,商务部已起草完成新一轮促进文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上报国务院。在促进服务外包发展方面,商务部将推动出台服务外包领域所得税政策。下一步,商务部还将制定《重点服务出口领域指导目录》;争取设立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扩大“营改增”行业范围,对符合鼓励条件的“营改增”行业的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仇光玲表示,商务部正会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修订《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扩大经营性养老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电视购物等无店铺的销售业务的开放。积极推动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进一步研究文化领域扩大开放的问题。推动落实CEPA经营性培训机构的开放政策,进一步下放服务业外资审批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房地产备案,做好动态监管和分析工作。此外,优化行政管理的环节,切实减少外商投资的管理,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推动有关部门改革外商投资审批管理。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预计2013年服务进出口总额将超过5200亿美元,同比增幅在11%以上。2015年服务贸易规模将超过6000亿美元,2020年将突破1万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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