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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市增至161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01 09:12  浏览次数:33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31日向媒体通报,第二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全部449个监测点位已与国家联网,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在当地环保网站和全国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上对社会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空气质量实时信息、空气质量月报及参与空气质量排名的地级城市将由现在的74个增加到161个,实现了直辖市、梳城市、计划单列市、“三区”所有地级城市、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全覆盖,这标志着第二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圆满完成。

又电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12月30日向媒体公布了11月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情况。11月份,全国出动执法人员71463人次,检查工业企业6307家、施工场地9190个、餐饮服务企业22978家。共发现涉及环境违法的工业企业805家,环保不达标的施工场地719个,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企业8572家,已完成取缔关闭小作坊89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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