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免费发布信息网站
贸易服务免费平台
 
 
当前位置: 贸易谷 » 资讯 » 经济纵览 » 自贸区新设企业多为贸易公司

自贸区新设企业多为贸易公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9 11:25  浏览次数:50
  成立后已设立企业208户同比增长到近5倍
  新设企业208户,其中内资企业188户,外资企业20户,较为集中的行业分别为贸易业122户、投资和资产管理业36户。
  今年10月1日至10月27日,试验区内共设立登记208户。张衡年/摄影
  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自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至10月27日,已设立企业208户。而去年同期,在试验区辖区内设立的企业为44户,数量增长了近4倍。
  来自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商分局企业登记情况显示,今年10月1日至10月27日,试验区内共设立登记208户,其中内资企业188户,外资企业20户。新设企业中,较为集中的行业分别为:贸易业122户,投资和资产管理业36户。其间还办理迁移登记29户,变更登记252户次,名称核准1528户,各类咨询约16000人次。
  从目前的登记情况来看,企业新设量还处于逐步上升的态势。上述办理了名称核准手续的1528户企业,将成为下一阶段企业设立的主要对象。
  据介绍,在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新设企业中,注册资本最高的为7900万美元,最低的为3万元人民币,都在正常范围内,并未出现虚高或极低的极端情况。
  市工商局表示,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公司登记事项之一。对于试验区内企业登记,工商部门将审查公司住所证明,要求注册地址的实际面积、用途与公司相适应,并会采取场地勘察等方式,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查验。工商部门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将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据市工商局外资处处长韦浩介绍,从10月1日开始,试验区内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另有规定外,其他公司试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试行认缴登记制后,工商部门登记公司注册资本,不登记公司实收资本。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规定。并不再限制首次出资额及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投资者“一元”注册资本设立公司的愿望,能够得以实现。市工商局表示,这体现了工商登记改革“宽进”的理念,并彰显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公司自治原则,更为创业初期处于融资困境中的企业松了绑。
  按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据悉,试验区内将简化和统一执照样式,将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外的12种营业执照,统一成一种样式,即《企业营业执照》。
  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处长何幼龙告诉商报记者,明年3月1日起,在试验区内的企业年检制,将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此举有利于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企业公示制度,将有效还原登记功能的本来面目,完善符合国际规则的信息公开机制,成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
  何幼龙说,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同时,市工商局将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记载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凡不来公示备案的企业,将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工商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监管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以加大企业失信成本,促进企业守法经营。企业要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据悉,试验区内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办法将另行制定。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推荐图文
赞助商链接
推荐资讯
赞助商链接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