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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立场变软 欲做阿里第二上市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01 08:07  来源:搜狐IT  浏览次数:41
   尽管阿里巴巴在美上市在即,与之失之交臂的港交所并未就此“气馁”。
  
  近日,港交所发布“不同投票权架构的概念文件”,首次就“同股不同权”上市制度公开咨询。“概念文件”处处指向阿里上市,大有做阿里巴巴“第二上市地”之势。
 
  同股同权27年 总是无缘科技股
 
  “同股同权”是指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享有同样的权利,如同样的投票权和股息。而“同股不同权”则通常是公司管理层享有比普通股更高的投票权。而前者,港交所已实行了27年之久。
 
  目前,港交所不接受采取合伙人制“同股不同权”上市制度,这导致阿里巴巴最终选择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实际上,港股长期以金融和地产业为主导,港交所已无缘过去三年的科技股上市盛宴。
 
  目前,资讯科技业仅占香港所有上市公司总市值的7%。恒生指数50只成份股中只有腾讯控股和联想集团两家科技公司。2010年至2013年三年间,仅有22家资讯科技业公司到港上市,仅占期间343宗IPO的6%。同时,在港上市的科技股市值普遍偏小,平均市值为12亿美元,远低于美国上市中国科技企业的38亿美元。
 
  首开咨询 立场“变软”
 
  对于此次咨询,港交所表示主要是为向市场了解,是否赞成港交所执行“同股不同权”,同时探讨一旦落实“同股不同权”制度,需要在哪些地方作出豁免。尽管港交所强调这只是一份“概念性”咨询文件,不涉及未来要维持现状,或者要推行改变,但已较其之前对“同股不同权”持强力反对立场有所改变。
 
  而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则在昨日(8月31日)发表博客称,港交所并无预设立场,然而香港未来能否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取决于是否能在坚持法治精神的前提下与时俱进。若公众普遍不支持,港交所将维持现有同股同权架构。
 
  “概念文件”处处指向阿里上市
 
  “概念文件”显示,截至2014年5月31日,102家中国内地公司在美国而非中国香港作主要上市。该类型公司中,逾半(56%)于2010年初之后上市,其中29%的公司设有不同投票权架构,这些公司占美国上市的所有中国内地公司市值的70%。
 
  “概念文件”还称,中国内地公司使用不同投票权架构在美国上市已日趋普遍。自2011年起,中国内地公司以这类架构在美国上市的数目较并非采用这类架构上市的为多。2014年至今12家在美国交易所作主要上市的内地公司中,9家均设不同投票权架构。
 
  “内地公司”、“在美国上市”、“不同投票权架构”“信息科技公司”等信息,无一不与阿里巴巴特征相对应。
 
  同时,港交所还以附录形式列出了采用上述股权架构的25家市值最大的美国上市公司(自2001年上市),当中可见Google、Visa、Mastercard及Facebook等。港交所称,目前设有双类别股权架构的公司,占所有大型美国上市公司总市值的14%。
 
  阿里巴巴也留了“后门”?
 
  值得一提的是,阿里巴巴曾在最初的招股书中提及,“法律允许的时候,我们可能会进行本公司股份在中国公开发行并上市。”这段表述并不常见,包括微博、京东、猎豹等多家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的招股书,均未见到此类表态。
 
  而港交所就本次咨询给出两种可能的结果:一是不对现行《上市规则》作修订;二是作出重大修订,接纳不同投票权架构。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阿里巴巴最早将于9月18日上市交易。而在下周,阿里巴巴将展开全球路演,香港就是其中第一站。市场预期,阿里巴巴9月份IPO规模可能达到2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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