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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广电约谈牌照商:互联网电视前景黯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16 08:45  来源:网易科技  浏览次数:11
  据流媒体网获悉:7月11日和15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分别约见中央三大台(央视、国广、央广)领导以及广东、浙江、湖南、上海四大台及地方局,就当前的互联网电视管理与经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顿方向及时间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据知情人透露,这次的互联网电视牌照商约谈气氛强于往昔。或许互联网电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政策监管执行将就此展开。
 
  据透露,针对目前的互联网电视市场,蔡赴朝部长和田进部长特别指示,互联网电视首先要管好7大牌照商,目前七家牌照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后续哪家不按总局要求做就收回牌照,不带好头就处理,如果七家都违规,就暂停互联网电视业务。并将互联网电视的管理上升到了国家根本利益的高度。绿色、安全、环保将是未来互联网电视发展的高压线。
 
  据流媒体网获悉,总局主要针对目前互联网电视市场的以下问题提出了批评。
 
  1、与商业网站合作不规范
 
  商业网站以节目服务平台形式与牌照商进行服务专区合作是总局坚决不允许的合作模式。(根据181号文,播控平台只能接入合法的内容服务平台的内容,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不能将公共互联网上的内容直接提供给用户。)
 
  对于大量未取得播映资质的境外影视剧、微电影、网络剧进入电视机的现象要予以坚决的查处。要求各大牌照播控方在一周内全部下线,等待总局核查。
 
  2、EPG管理失控
 
  现在集成播控方的EPG页面与台里总局验收完全不一样,根据政策要求,EPG页面更新需要向总局报备,不能随意推出新EPG,目前牌照商均存在EPG更新未及时报备现象。未曾报批的,要立即停止。
 
  3、终端产品发放未报批
 
  根据181号文,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必须向广电总局提交客户端号码申请,广电总局将按照统一分配、批量授权、一机一号等现行的互联网电视客户端编号规则。但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的终端产品均未得到总局批准。未经过总局批准发放的盒子都是违规产品。后续牌照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推出互联网电视机顶盒。
 
  4、与电信运营商违规合作
 
  181号文中规定,不得与传输网络运营商合作进行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工作。但目前牌照商均有违规。包括参与电信运营商互联网电视招标,变相开展IPTV业务,变相开展直播服务,目前也在部分地区有所开展。因此,目前这个阶段,总局要求立即停止与运营商的不符合要求的合作(变相开展直播)服务。
 
  5、销售渠道混乱
 
  总局不允许终端在网上销售。但目前盒子都在网上卖,有的甚至刷过机再卖,完全不受监管。
 
  6、与严重违规互联网企业合作问题
 
  要求牌照方对于总局正在查处的企业,一定不要与之合作。
 
  流媒体网获悉,总局还明确了以下互联网电视的整顿要求
 
  1.立即开始整顿活动,境外引进影视剧、微电影要求必须在一周内下线,内容无论是在老盒子还是新盒子,无论哪个版本都要维护和清理。终端内容不管来源是哪,都计入集成播控平台管理,平台上所有内容都由牌照方负责。
 
  2.推出不同版本EPG必须向总局报备。
 
  3.未经批准的终端产品不允许推向市场。
 
  4.立即停止与某正查处企业的合作。
 
  以上所有整改项目必须在一周内完成,总局最晚在7月21日起开始检查。整改不合格先由各台发出整改函,仍整改不到位由总局出面处理,不排除更为严厉的查处措施。
 
  流媒体网点评:
 
  图穷匕现,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借助对于体制内的牌照商的一系列监管举措,终于逐渐进入高潮,尤其是近期的两次约谈会议,其涉及的范围和整顿的建议,都将影响目前的互联网电视市场格局。
 
  流媒体网认为,无论是敲山镇虎还是传导放大,互联网电视市场将经历有史以来最为严历的政策监管和市场执行,自内而外的执行的力度和强度将真正有可能对现在的市场形成颠覆效应。
 
  虽然从政策角度,这次其实并没有出台真正的新政,只是对于还处于有效期的181号文进行了彻底的执行。但对于目前习惯了约定俗成的互联网电视市场来说,却成为最大的不习惯。可谓暴风骤雨,市场自危。
 
  流媒体网从这次政策执行后市场走向预判认为:
 
  长远来看利好牌照商,虽然有阵痛,却有助于牌照商重掌话语权。只是会打乱很多牌照运营商两条腿走路的规划,尤其是中止和电信运营商的合作,终端产品需报批,会使得其原本计划的规模化道路进程被拉缓,从而影响商业模式的建立。
 
  利好电信IPTV,使得目前的IPTV成为唯一在广电体系外合法发展电视业务(包括直播)的新媒体渠道。因此对于运营商,应考虑如何将IPTV从目前的封闭体系走向开放,发展智能终端,借助既有用户规模提升商业ARPU值,做大做强,争取更多话语权。其中,对于已有规模的电信而言,有较好的可借助的基础;对于刚刚起步的移动来说,有资金优势,没政策意识,可以借此好好领悟政策,趁现在还没起量,规划业务的对外宣传定位和实际布局;对于一直首鼠两端,IPTV、互联网电视各有涉足的联通来说,可能在互联网电视已经有所发展的地区,调整的代价略大些。
 
  利好广电有线网络,为其争得了难得的政策保护窗口期,但是有线网络,绝对不要就此被麻醉,以为可以在政策庇佑下就此平安,政策只能一时,难以一世。如果不能借此机会发展自有优势,迟早还会被颠覆。
 
  利好电视台,可以积极申请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赢取政策资源,借助二级播控的定位,在IPTV和互联网电视两者间游走。
 
  不利家电厂家,一夜回到解放前,不仅家电产品利润在这几年的所谓转型和被颠覆下大幅度下滑,而且原本指望软硬两条腿,现在也只剩下原本的硬件,同时还要面对因内容清理所引发的用户投诉。
 
  不利视频网站,视频网站的电视化转型要重新定位,在目前的181号文的规定下,视频网站的内容没有任何优势。同时自制剧、微电影也将面临严格的监管。
 
  不利终端企业,原本就已无利可图,现在又遇政策监管,内容管制,将迎来大洗牌,一部分品牌企业会进入运营商IPTV的智能终端市场,一部分山寨企业或许将就此退出,同时最后还会影响上游芯片等等企业。
 
  不利应用业务,有成长空间,但生存模式需参考IPTV而不是手机或PC。
 
  不利消费者,可能一夜之间,发现很多内容都没了,甚至不少山寨盒子成了空盒子,但是骂归骂,这个行业进入更高层次的管理后,似乎也难以起死回生。
 
  最后,虽然互联网电视的确需要进行有序管理,但如今这样进行严管,对于目前的市场的确可以说构成了翻云覆雨的变化。各自的出发点不同,利弊难以一时定夺。
 
  但是,事已至此,从多种角度来看,短期内恐也难有转机,毕竟这次的整顿之重,层次之高,涉猎之广,前所未有,整顿之策略,层层推进,属于阳谋,明知不可为却必须为之。
 
  因此大家还是在抱怨之后,接受现实,先寻求重新的定位,重温下181号文,让自己在这个变革的年代生存下去吧,毕竟只有活下去,才有翻身的机会。
 
  做点事(电视)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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