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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指导意见最快月底出台 近半数平台或出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07 08:42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次数:28
   P2P即将与“无监管、无门槛、无标准”的“三无”称号挥手作别。
     近日,有消息称,7月中旬,央行曾召集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开会,就尚未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多位P2P业内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对于征求意见稿内容,监管部门要求参会人士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从外界流传的版本来看,对于P2P的监管,《指导意见》属于“粗线条”式。《指导意见》中不仅涉及P2P行业,还包括第三方支付、P2P、众筹、互联网保险等。内容方面共包括5个部分,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义、发展原则、监管原则、监管重点及监管合力。
     “公开流传的版本与征求意见稿类似,但监管部门不允许公开”,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不过,银监会对P2P的监管思路越来越来清晰。有消息称,对P2P的监管将实行备案制管理,最低注册门槛为1000万-5000万之间,P2P平台不能进行担保,资金由第三方独立托管,逾期数据等须向监管部门披露。
     “没有确定,确定应该是以政府文件为准,只能说(这)是大方向、大基调”,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朱明春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采用备案制基本确定
     监管部门将对P2P行业采取备案制管理?“基本可以确定,但是文件还没有出来。”朱明春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谈起P2P平台,“门槛”成为绕不开的话题。仅仅花上几千块钱就可以建一个P2P 平台,如此低的行业准入门槛,让P2P变成骗子的行骗新手段,由此产生了平台倒闭、跑路事件,也给整个P2P行业带来信任危机。
     由此,行业准入成为P2P业内以及监管部门的探讨重点,业内一直存在着争议声,争议的焦点集中在P2P平台应采取备案制还是牌照制上。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1263家,半年成交金额接近千亿元人民币,接近2013年全年成交额。预计在2014年年底,行业月成交额会超过300亿元,全年累计成交额将超过3000亿元。有业内人士担心,假如采取牌照制,中小平台没有能力获取牌照,仅剩几个巨头存在,将不利于行业创新和竞争。
     爱投资CEO王博曾向媒体表示,颁发牌照是好事,但发牌照的可能性较小,制定一个行业规范和准则的可能性会更大。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则表示,持牌经营已经过了P2P监管的最佳时期,现在全国性平台几百家,地方性平台几千家,而且交易量都在几亿元以上,如果持牌经营这些平台很难办。
     为什么采取备案制而非牌照制?朱明春的看法是,“最简单的一个问题是,假如一个公司是做P2P的,那么它会努力争取拿到牌照,而不做P2P的也会想拿到牌照,因为可以把牌照贩卖给想拿但拿不到牌照的P2P平台。现在做P2P平台的,可能主要想的是怎样创新,怎样把业务、品牌、风控做好,即把所有精力放在实业上,但是如果实行牌照制,那么P2P平台的重心会改变,变成贩卖牌照,那就和做实业差远了。所以现阶段,备案制还是比较理想的。”
     另外,朱明春称,“如果采用牌照制,那么颁发牌照的标准将会是非常严格的,那么什么企业可以做P2P呢?如果标准非常高的话,直接颁发银行牌照就好,还要P2P做什么?如果标准太低的话,谁都可以去申请,这个牌照还有什么意义?泛滥之后反而不利于监管。而且颁发牌照,相当于政府背书,压力很大。所以,备案制相对更合理。”
     从部分问题平台的情况来看,造假现象普遍,包括办公地址、平台主体、网站均可造假。如果采取备案制,那么在备案过程中,既能核实平台部分信息的真实性,又无形中抬高了犯罪成本。
     “政府部门不会给任何一家P2P公司颁发牌照,如果要做P2P平台的话,要去指定的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你是谁、做什么事情、地点在哪等,即时间、地点、人物。”朱明春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注册资本金最低1000万
     除了在行业准入上采取备案制以外,监管部门在注册资本金方面亦有要求,注册资资本金最低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
     对于注册资本,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早前曾公开阐述自己的想法。他认为, P2P业务作为分析、遴选信用信息,提供参考性信用风险分析的服务形式,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对互联网设施运营管理也有很高的要求。从业机构应在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风险管理、IT设施、资金托管等方面具备基本条件。
     但最低门槛到底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敲定。“在这个范围内,监管可能会划一条线,最低是1000万以上,高也不会超过5000万。”朱明春表示。
     “我们是倾向于要求严格一点比较好,具体而言,各个公司的意见不一样。”周世平表示,“现在还没有定,只是征求意见稿,监管更倾向于看行业的意见吧。”
     人人贷创始合伙人杨一夫则向媒体表示,监管层确实是应当对平台实行资本金的约束,但也不应将资本金的门槛定得过高,让更多家P2P平台合法化生存,会更有利于市场化的竞争和监管。
     根据网贷之家《2014网贷行业半年报》显示,网贷平台的注册资金从几十万元至上亿元不等,跨度较大,平均注册资本金1675万元。
     在网贷平台注册资金分布上来看,100万以下占1.69%, 100万(含)-500万占16.81%,500万(含)-1000万占24.66%,1000万(含)-5000万占47.04%,5000万(含)-10000万占6.50%,10000万及以上占到3.29%。
     时代周报记者统计后发现,近43%的P2P平台注册资本金低于1000万的最低值,这意味着,这部分P2P平台可能不符合监管规定。
     不过,一位P2P平台负责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假如最低注册资本金门槛为1000万的话,属于中间水平,不算高。另外,如果注册资本金不符合监管要求,可以追加资本金,问题不大。
     如果最低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这个门槛相对来说会高一些,那就要看是实收还是注册了。实收会比较难,是个大数目;如果是注册D 话,平台可以垫资,”朱明春称。
     《指导意见》或8月底出台
     对于银监会针对P2P行业的监管细则,有业内人士预计,最快今年年底会出台相关细则,但业内仍存在不同说法。
     而“粗线条”的《指导意见》则有望近期落地。多位P2P业内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快的话,指导意见会于8月底出台”。
     7月中旬,央行曾就尚未出台《指导意见》召集第三方支付公司、P2P公司等征求意见,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重点集中在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和互联网保险五个领域。参会企业包括拍拍贷、支付宝、财付通、众安在线、红岭创投等互联网金融企业。虽然央行要求对文件严格保密,但部分内容仍流传出来。
     根据《证券时报》报道称,该指导意见由五个部分组成,包括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义、发展原则、监管原则、监管重点以及监管合力。发展原则包括,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经济稳定要求、实行公平竞争和监管自律、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监管原则明确为制度监管、分类监管、协作监管和创新监管等。
     具体的监管内容则包括,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制,严格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明确风险提示,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加强反洗钱,加强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数据统计工作,加强财税扶持政策,以及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工作等。
     除此之外,央行还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定位,将互联网金融视为传统金融是的补充,传统金融仍为主流,互联网金融不能改变金融风险的本质。
     朱明春则透露,P2P作为银行的补充,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借贷的主体和金额会有些限制,而至于哪些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范畴,到时监管应该会划出范围。
     而早在今年7月,王岩岫就提出了“互联网正成为传统金融领域的有益补充”的观点。他指出,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我国总体上保持开放包容,审慎观察以及适度监管的政策导向,并注重倡导和实践一些主要监管原则,这些监管原则包括:适度差异化监管,注重发挥互联网金融创新活力;以原则性监管为出发点,逐步完善规则性监管体系;注重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教育。已流传出的《指导意见》,在业内人士看来,与监管层一直以来的思路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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