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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减少行政审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1 08:40  浏览次数:20
  去年,我国成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服务贸易也突破了5000亿美元,但是对外文化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还较低。
  “我们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加快推动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对于拓展我国文化发展空间、提高对外贸易发展质量、提升国家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3月29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就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
  3月初,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对全国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特别是推动文化出口工作做出了全局性部署。按照国务院要求,商务部将从搭建文化贸易促进平台、财税金融支持和推动境外投资等方面,推进文化产品出口。
  纳入“营改增”试点
  近年来,我国对外文化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来自商务部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达274.1亿美元。
   “发展对外文化贸易,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产业要有竞争力,中国是个制造业大国,其次才是贸易大国。国内文化产业缺乏竞争力、规模、创新,文化贸易发展不起来,中间有技术性问题,比如对外文化贸易体系问题、语言差异性问题等,这些问题能否解决,核心还是文化产业自身问题。”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齐勇峰说。
  2013年,我国文化服务进出口95.6亿美元。其中出口51.3亿美元,是2006年的3.2倍。但是,文化服务主要以广告宣传服务为主。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表示,目前文化服务走出去最大的障碍还是本身没有竞争力。
  据姚坚介绍,商务部将积极会同财税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对文化服务出口、境外投资、营销渠道建设、市场开拓、文化贸易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随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的继续推进,落实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
  按照国务院要求,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逐步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
  对于减免税对推动文化出口的作用,陈少峰认为,推动作用肯定有一些,尤其是做出口的游戏产业可能会有一些帮助,但是对其他普遍帮助不大。目前我国出口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独立制作的产品中,电影一年的出口值只有10亿左右,游戏算上代工可能在140亿左右。
  不过,陈少峰表示,通过税收杠杆调节对文化出口企业积极性会有提升,提高文化竞争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据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确定。
  简化出口审批手续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境外投资规模逐步扩大。据商务部统计,我国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对外直接投资由2006年的76万美元增加至2013年的1.8亿美元。
  齐勇峰认为,对外文化贸易中比较分散,缺乏整合机制。包括国家政策的支持,对龙头企业、好的产品的支持,这一块还不够。
  据悉,我国将减少对文化出口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手续,缩短时限,尽快培育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成为海关高信用企业,享受海关便捷通关措施。
  陈少峰认为,对文化领域的境外投资支持很重要,一是我们走出去并购电影院线、基础设施、创作或者投资公司。另一种是外国投资者进来投资,在文化产业领域可以做一些适度开放。
  类似的文化领域境外投资重点项目也不断的出现,如北京四达时代集团在非洲卢旺达、几内亚、尼日利亚等十多个国家取得有关数字电视的运营资质,大连万达集团投资并购美国第二大院线公司AMC影院公司,小马奔腾并购好莱坞电影特效公司数字王国。
  “在总体上把控住竞争格局,我们占据主导型就好,其他可以进一步放开。”陈少峰建议。
  姚坚表示,商务部将加快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境外投资行政许可程序;支持文化领域境外投资,继续利用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为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企业境外投资提供资金支持。
  齐勇峰分析认为,现在货物贸易是顺差,而文化贸易是逆差。由于外需减少,全球经济放缓,货物贸易增长有难度,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发展对外贸易,应该把对外文化贸易作为一个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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