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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有望纳入营改增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06 13:26  浏览次数:28
  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关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该草案提出,今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当扩大财政赤字,保持一定的刺激力度,同时赤字率保持不变,体现宏观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财政平稳运行。

该草案提出,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抓紧研究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的政策,力争今年4月1日实施;实施鼓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进一步扩展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加快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加快推动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
 
  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控财政风险。将研究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融资权限,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除严格授权举借的短期债务外,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只能用于城市建设等公益性资本支出或置换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改革方案,推动部分地方开展改革试点。
 
  该草案显示,2014年预计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43140.61亿元,下降10.1%。其中,预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6371.31亿元,下降11.8%。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1553.21亿元,预计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44693.82亿元。预计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为44693.82亿元,下降5.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871.14亿元,下降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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