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免费发布信息网站
贸易服务免费平台
 
 
当前位置: 贸易谷 » 资讯 » 创业投资 » 理财产品期限悄然拉长

理财产品期限悄然拉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1 08:42  来源:和讯网   浏览次数:17
 短期理财产品越来越不吃香,近期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期限在悄然拉长。分析人士认为,由于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持续走低,同类型理财产品,一般期限越长的预期收益率越高,在不考虑流动性的前提下,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倾向于选择期限较长的产品来锁定收益。
    10月中长期产品增加
    统计显示,2013年,投资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理财产品占比长期维持在40%以下,而从今年年中开始,占比始终保持在40%以上,且近期连续3个月呈现上升的态势,与年初相比涨幅达10个百分点。
    普益财富提供的数据显示,就保本型固定收益类人民币理财产品来看,较去年相比,今年3个月以上期产品占比整体涨幅明显,且有持续上升的趋势。今年10月,投资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产品发行量占比34.75%,环比上升3.09个百分点,同比上升6.87个百分点。具体来看,10月,期限为3-4个月、4-6个月、6-12个月以及1年以上的产品发行量占比均较9月有所增加,其中,4-6个月产品发行量占比达14.16%,达近两年该类产品最大发行占比,环比上升1.8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1.06%的负增长形成鲜明对比。不难发现,目前商业银行趋于拉长理财产品尤其是保本型固定收益类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银行被动拉长期限
    银行为何悄然拉长理财产品期限?普益财富研究员牟鑫认为,主要是流动性宽松导致货币市场资金收益率下滑,迫使银行发行较长期限产品来维持较高的预期收益率。
    从近期的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走势来看,1Mshi-bor呈现较稳定的波动,利率在10月始终稳定在4以下。货币市场间宽松的资金流动性降低了银行发行高收益理财产品的意愿,然而为了防止存款流失,银行发行长期理财产品,一方面可以以长期产品的价格优势留住客户,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客户的粘度。
    此外,牟鑫认为,银监会7月下发《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35号文”),明确指出“理财产品之间不得相互交易,不得相互调节收益”。在监管层的约束下,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相互交易,调节收益,以此方式形成资金池,实现期限错配与资金错配完成刚性兑付的运作方式受到抑制。银行难以通过滚动发行短期理财产品配置长期资产来实现期限错配溢价,因而部分转向发行长期产品。
    产品收益短期难有起色
    今年10月,央行为平滑市场资金流动性定向投放了数千亿元资金。虽然10月下旬,受企业缴税、新股申购和月末考核等因素影响,货币市场资金面出现小幅趋紧状况。但进入11月份,随着上述短期扰动因素消退,货币市场流动性重新趋松。牟鑫预计充裕的货币市场资金流动性将保持至年底,理财收益受此影响不会出现明显走高,因此,建议投资者选择投资期限较长的理财产品来锁定收益。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推荐图文
赞助商链接
推荐资讯
赞助商链接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