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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给出“限购+限行”三大理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6 10:44  浏览次数:13
  15日19时,天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以及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也就是“限购+限行”。对此次限购,天津市给出的理由是控量、防堵、治霾。

天津市政府提供给媒体的材料显示,宣布实施限购的理由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控量。天津进入汽车爆发式增长期,2006年至2012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由120万辆增加到236万辆。过去3年中,常住人口由1075万人增加到1413万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26.7万个增加到45.7万个,推动汽车进入爆发式增长期,三年增加了100万辆车。
 
  二是防堵。根据2011年第四次综合交通调查显示,天津市中心城区主干道高峰时段平均车速为19.5公里/小时,比2000年下降了18%,低于20公里/小时的国际拥堵警戒线,天津市区主要交通节点已发生了较为严重的交通拥堵,如不采取限制措施,高峰时段将出现恶性拥堵。
 
  三是治霾。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天津市主要污染源之一,机动车尾气排放约占天津市细颗粒物(PM2.5)的16%,是雾霾天气形成的重要原因。而根据《2012年天津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不到二级良好水平的天数为61天,占监测总天数近20%。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加,尾气污染将越来越严重。
 
  天津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天津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提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八个方面的措施,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一是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二是加快地铁5、6号等轨道交通建设,加密高峰运行车次,2016年地铁日客流量达到150万人次。三是提升公交运行能力,开通市区4条大容量公交快线和定制公交线路。四是增建公交场站,新建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场等衔接换乘设施。五是建立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六是建设智能交通系统。七是调控停车泊位供给,用经济手段抑制繁华路段停车需求。八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治理,对机动三轮车、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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