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4型木材含水率测定仪仪器用途:主要功能 本测定仪适用于木质纤维类物质,含水率在7% 35%的物体,如竹制品、木器、中药材、烟草、棉花、纸张、皮革、纺织品、粮食、农作物、化工原料等物品百分含水率的快速测定。技术参数:显示形式 发光二极管发光显示,共2 10位测量范围 量程Ⅰ7% 15%,量程Ⅱ16% 35%精确度 1位显示植(含水率)使用条件 被测物温度0 40℃环境相对湿度 85%电源 直流15V(使用10F 20电池1节)外形尺寸 185 50 27(mm)仪器重量 180克仪器自检:检查仪表 使左右钢针短路(用手或金属连通)按下量程开关Ⅰ,这时最下面的一只发光管应该发光,其它发光管则不应发光。左右钢针开路(无导电物体连接)时,按下量程开关,这时发光管都应不发光,如果能达到上述要求表示仪器正常,可以进行测量测量物体(如测量木材)把测定仪四枚钢针插入木材中深约6毫米左右,按下量程开关,读出显示器发光位所对应的读数。如果按下的是量程Ⅰ开关,则读左面一行读数。如果按下的是量程Ⅱ开关,则读右面一行读数。测量时注意出现下面几种情况时的读数 ①按下量程Ⅰ开关时,如果显示器全不发光,说明读数低于7%,如果显示器只有最下面一只发光管发光,说明读数高于或等于15%,应改按量程Ⅱ开关,再读数。②按下量程Ⅱ开关时,如果显示器全不发光,说明读数低于16%,应改按量程Ⅰ开关再读数,如果显示器只有最下面一只发光管发光,说明读数高于或等于35%。③按下量程Ⅰ开关或量程Ⅱ开关时,如果显示器相邻二只发光管都发光,则读数可取二位数的平均值,还可以根据不同的亮度,按比例增减读数。④换电池:如果以上检查达不到要求,或显示器发光暗淡,或电池电压低于10V时,应更换新电池后使用。本店铺所有实验仪器产品质量三包一年(除易损耗材物品以外),如有产品质量问题,七日内无条件退货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