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品牌:玉行天下
出版单位:-
音像制品编码:-
表面工艺:抛光 | 尺寸:25x25x25cm、22x22x22cm |
材质:青玉 | 产地:河南 |
产品编号:001 | 雕刻:透雕/镂雕 |
工艺:苏扬工艺 | 类别:印玺/印章 |
制作方法:半手工半机械 | 品质等级:A货 |
新疆青玉:和田玉 | 净度:100% |
摆挂形式:摆饰 | 制作工艺:雕刻 |
表面工艺:抛光 | 尺寸:25x25x25cm、22x22x22cm |
材质:青玉 | 产地:河南 |
产品编号:001 | 雕刻:透雕/镂雕 |
工艺:苏扬工艺 | 类别:印玺/印章 |
制作方法:半手工半机械 | 品质等级:A货 |
新疆青玉:和田玉 | 净度:100% |
摆挂形式:摆饰 | 制作工艺:雕刻 |
玉玺百科名片
中国人用印信来表示信用,始于周朝。到了秦朝,才有玺和印之分,皇帝用的印叫玺,臣民所用只能称为印。根据汉代的记载,皇帝有六玺: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六玺的用途都不同,由符节令丞掌管。然而,传国玉玺不在这六玺之内,因为这个玉玺是用来代表正统的,所谓“真命天子”必须拥有这个玉玺,否则只能是草鸡大王而非真龙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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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词语解释简述拍卖玉玺历史和氏璧的由来沉浮玉玺印文野史记载玉玺流向宝玺制度国之重器词语解释 【词目】:玉玺
玉玺
【拼音】:yù xǐ 【释义】:指皇帝的玉印。“玉玺”一词,最早由秦始皇[1]提出,他规定只有皇帝使用的大印才能称为玉玺。 【出处】:《史记·秦始皇本纪》:“令子婴斋,当庙见,受玉玺。”李商隐《隋宫》诗:“玉玺不缘归日角,锦帆应是到天涯。”基本解释 专指皇帝的玉印详细解释 专指皇帝的玉印。始于秦。 据汉·蔡邕《独断》载:“天子玺以玉螭虎纽。古者尊卑共之…… 秦以来,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也。” 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辨误二》:“徐令《玉玺记》:‘玉玺者,传国宝也。 据说秦始皇帝取蓝田玉,命李斯用虫鸟篆(篆书的一种)刻之。玺文(印章上所刻的字)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传国玉玺玺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专业解释 专业称谓:宝玺。宝玺者何?天子所佩曰玺,臣下所佩曰印。无玺书则王言无以达四海,无印章则有司之文移不能行之于所属,此秦汉以来之事也。(《明清帝后宝玺》弁言朱家溍) 皇帝、皇后、皇太后所佩谓玺,印是大臣所用。是有规矩的,不然,是会掉头的。 玉玺是御玺的俗称,正确、专业的称谓:宝玺。明代正式宝玺亦为玉制,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即记载:“至嘉靖四十五年之冬,则世宗已不豫久矣,乃下诏曰:先朝甲戌遇灾,御宝凡六,其五已遭毁。命所司觅美玉补造。”可见御宝仍为玉制,惜未能流传至今。然成化、嘉靖时,确实用白石等制作一批印玺,多属闲章,部分印文的文字与御宝一样,现藏故宫。[2]明朝有二十四宝玺,其中皇帝奉天之宝为唐宋之传玺(《明史》卷七十四;《明会要》卷二十四;《明官史·木集》);
清朝的宝玺用料更繁多,除玉外,还有栴檀香木、檀香木质、金质、水晶、玛瑙、骨质等等。 不同时代,对玺、印、章的使用范围不一。根据《通典》所载:“又三代之制,人臣皆以金玉为印,龙虎钮,唯所好也。……秦以印称玺,以玉,不通臣下……齐,……并依秦汉之制。皇太子诸王金玺,皆龟钮。公侯五等金章……光禄大夫、卿……四品五品将军,皆银章。尚书令、仆射……诸州刺史,皆铜印。”可见,“玺”是帝后以及诸侯王所用,臣下则根据实际地位称“章”、称“印”。传说武则天忌“玺”谐音“死”而改为“宝”,自此至清代帝后及诸王印章皆称“宝”,如明代“潞王之宝”,清代“和硕怡亲王宝”。(按:清代郡王印章仅称“印”,如“多罗定郡王印”)。[3]佩玺是有规矩的,不然,是会掉头的。
25方宝玺仿制品
清朝二十五方御用宝玺分别为“大清受命之宝”、“皇帝奉天之宝”、“大清嗣天子宝”、满文“皇帝之宝”、栴檀香木“皇帝之宝”、“天子之宝”、“皇帝尊亲之宝”、“皇帝亲亲之宝”、“皇帝行宝”、“皇帝信宝”、“天子行宝”、“天子信宝”、“敬天勤民之宝”、“制诰之宝”、“敕命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钤文之玺”、“表章经史之宝”、“巡狩天下之宝”、“讨罪安民之宝”、“制驭六师之宝”、“敕正万邦之宝”、“敕正万民之宝”、“广运之宝”。 出于保护的原因,国宝原品不易看到,由百工坊承担仿制故宫博物院25方宝玺一鸣惊人,享誉华人世界!其中一套由澳门爱国实业家何鸿燊先生梁海燕装置艺术 清朝宝玺(14张)梁海燕装置艺术 清朝宝玺(11张)珍藏并陈列在澳门老葡京大酒店西楼L层。2005年,由故宫博物院授权百工坊仿制的清二十五方宝玺,北京天安豪园等两家房地产公司重金借展,给楼盘添贵,尽显其楼盘的皇家风范。
简述 玉玺从秦代以后,皇帝的印章专用名称为“玺”,又专以玉质,称为“玉玺”,
玉玺
共有六方,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在皇帝的印玺中,有一方玉玺不在这六方之内,这就是“传国玉玺”。“传国玉玺”又称“传国玺”,为秦以后历代帝王相传之印玺,乃奉秦始皇之命所镌。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之信物。嗣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由此便促使欲谋大宝之辈你争我夺,致使该传国玉玺屡易其主,辗转于神州赤县凡二千余年。然终于销声匿迹,至今杳无踪影,辄令人扼腕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