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高票通过了物权法,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政治文明迈出重要一步,标志着中国民法典迈出关键一步,是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大事。 2007年3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实施物权法。为了配合物权法的学习宣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法制音像出版社合作出版《物权法》讲座光盘。 本讲座主讲人江平教授是中国民商法学奠基人之一,直接参与了物权法的整个起草过程,他对新出台的物权法的立法背景、广大民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社会焦点问题通过具体事例做了详细而生动的解读。尤其是对于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制度、相邻关系、社区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释。 该讲座内容翔实、阐释权威、深入浅出、准确生动,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对于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工作者,公安、税务、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者,房地产、物业管理等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者,以及广大的普通百姓正确理解立法背景,准确适用新的物权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