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1994年7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推动国有企业改制和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公司的运行实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必要在总结1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的公司法进行修改、完善。经过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两次大规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