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GB5749-2006GB/T5750.1~.13-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合订本)作者: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日期:2007年7月ISBN:页数:480开本:16市场价格:¥270元 版次: 1浏览次数:1025 图书介绍: 本标准为合订本,包括以下标准:GB/T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1-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总则GB/T5750.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3-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质分析质量控制GB/T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5-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6-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7-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综合指标GB/T5750.8-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农药指标GB/T5750.1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副产物指标GB/T5750.11-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剂指GB/T5750.1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GB/T5750.13-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一.《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5749-1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a)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b)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c)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d)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e)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a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 表3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所规定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设部和卫生部备案,从2008年起三个部门对各省非常规指标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亚妍、蔡祖根、甘日华、申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蔡诗文、林少彬、刘凡、姚孝元、陆坤明、陈国光、周怀东、李延平。 本标准于1985年8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二.《GB/T5750.1~.13-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分为13个标准单行本:1.《GB/T5750.1-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总则》: 本部分代替GB5750-1985第一篇总则中的一般规则。 本标准与GB5750-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依据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与GB/T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调整了结构; 依据国家标准的要求修改了量和计量单位; 当量浓度改成摩尔浓度(氧化还原部分仍保留当量浓度); 质量浓度表示符号由C改成 ,含量表示符号由M改成m; 增加了实验纯水、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与维护、实验室安全的内容。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亚妍、张岚、陈昌杰、陈守建、邢大荣、陈西平、王正虹、魏建荣、杨业、张宏陶、艾有年、庄丽、姜树秋、卢玉棋、周明乐、周淑玉。 本标准于1985年8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2.《GB/T5750.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 本标准代替GB5750-1985第一篇总则中的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本标准与GB5750-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依据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亚妍、张岚、陈昌杰、陈守建、邢大荣、王正虹、魏建荣、杨业、张宏陶、艾有年、庄丽、姜树秋、卢玉棋、周明乐、张昀、吴连茂、张秋萍、谷仕敏、冯家力、潘振球、张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