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和组合件实现工业化大规模生产,使不同材料、不同形式和不同制造方法的建筑构配件、组合件符合模数并具有较大的通用性和互换性,以加快设计速度,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降低建筑造价,特制定《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编号为GBJ2-86,自1987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是以《建筑统一模数制》GBJ2-73为基础,进行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保留其行之有效的条文,并参考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结合我国现有的技术经济水平修订而成。 本标准适用于: 一、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物的设计; 二、房屋建筑中采用的各种建筑制品、构配件、组合件的尺寸及设备、贮藏单元和家具等的协调尺寸; 三、编制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物有关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为了使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和组合件实现工业化大规模生产,使不同材料、不同形式和不同制造方法的建筑构配件、组合件符合模数并具有较大的通用性和互换性,以加快设计速度,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降低建筑造价,特制定《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编号为GBJ2-86,自1987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是以《建筑统一模数制》GBJ2-73为基础,进行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保留其行之有效的条文,并参考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结合我国现有的技术经济水平修订而成。 本标准适用于: 一、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物的设计; 二、房屋建筑中采用的各种建筑制品、构配件、组合件的尺寸及设备、贮藏单元和家具等的协调尺寸; 三、编制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物有关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