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编号为GCG103-2008,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批准发布的《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九册(地铁工程)同时废止。 本定额共分10册,包括: 第一册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工程 第二册桥涵工程 第三册隧道工程 第四册地下结构工程 第五册轨道工程 第六册通信工程 第七册信号工程 第八册供电工程 第九册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 第十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
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