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本规范共分十八章,其中第一、二、三、四、十七和十八章系通用部分,包括各种工业炉砌筑工程的共同规定;其余各章为所列专业炉砌筑工程的特殊要求。本规范中未列入专门章节的各工业部门的一般工业炉,可按本规范的通用部分施工及验收。【读者对象】相关专业人员。【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工业炉砌筑的基本规定;第三章 不定形耐火材料;第四章 耐火纤维;第五章 高炉及其附属设备;第六章 焦炉及熄焦罐;第七章 炼钢转炉、电炉、混铁炉和混铁车;第八章 均热炉、加热炉和热处理炉;第九章 反射炉、矿热电炉、鼓风炉、闪速炉和卧式转炉;第十章 铝电解槽;第十一章 炭素煅烧炉和焙烧炉;第十二章 玻璃熔窑;第十三章 隧道窑、倒焰窑、回转窑及其附属设备;第十四章 转化炉和裂解炉;第十五章 连续式起立炉;第十六章 工业锅炉;第十七章 冬期施工;第十八章 工程验收与烘炉。附录一 耐火砌体一般采用的泥浆种类和成分;附录二 工地自配耐火浇注料配合比及适用范围;附录三 普通硅酸铝耐火纤维的适用范围;附录四 主要工业炉的烘炉时间;附录五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