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敬之,1924年11月5日生於山东峄县一个贫农家庭。1938年流亡到湖北、四川。1939年(15岁)开始发表诗歌作品。1940年到延安,入鲁迅艺术文学学院学习、工作。这时期的主要作品收入了后来出版的《并没有冬天》、《乡村的夜》等诗集中。1943年后写了《南泥湾》、《翻身道情》、《七枝花》等歌词和《栽树》、《周子山》(与人合作)等秧歌剧。1945年与丁毅等集体创作了歌剧剧本《白毛女》。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华北解放区工作。先后出版了《笑》、《朝阳花开》等诗集及秧歌剧《秦洛正》等。1949年到北京工作。1956年至1965年,写了《回延安》、《放声歌唱》、《三门峡歌》、《东风万里》、《十年颂歌》、《桂林山水歌》、《雷锋之歌》、《西去列车的窗口》等长诗。 文革 中,受林彪、 四人帮 迫害,被剥夺写作和发表作品的权利。1976年10月,发表长诗《中国的十月》。1977年发表长诗《八一之歌》。1984年出版《贺敬之诗选》,1986年出版《贺敬之文艺论集》。1996年出版《贺敬之诗书集》。曾任文化部代部长、中宣部副部长、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鲁迅文学院院长、中国毛泽东诗词研究会会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