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商标被人使用了,怎么办? 如果真发现有人未经你的同意,使用了你的商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未经商标注册权人的同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自己的商号登记,并且进行宣传使用,使大众产生误认。这种情况明显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你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维权,一个是协商调解,发出律师函警告;一种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一种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当然在进行之前,最好进行证据收集,有利于事后的赔款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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