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范围:
截至到2010年4月31日为止,尚未开展 奥博润 双燃料汽车专用润滑油销售的地区,均属本次招商范围,但不包括已与我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的地区及下属市县。
二、招商对象:
包括配件经销商、双燃料汽车改装厂、矿山修理厂、
贸易公司、润滑油经销商等。
三、代理(经销)商合作条件
1、认同博润双燃料汽车专用油产品销售策略。
2、具有与承诺销售量相匹配的库存能力;投入的流动资金能满足业务的需要;具备至少方园50公里的送货能力;正式运作后市场营销人员不少于4人。
3、有成熟的双燃料汽车专用油品销售经验和先进的营销理念,重视终端开发,有一定数量的二级经销商及售后服务商网络。
4、有双燃料汽车修理厂、汽车配件经销商的更佳。
四、生产商承诺条款
1、绝对的品质保证。
2、承诺独家经营,供货商协助代理商的产品推广工作。
3、提供系列广告支持、油品应用技术支持、促销支持。
4、根据代理商的市场推广需要,为代理商设计和量身打造更畅销的产品品质。
五、招募程序
在接到对方的意向代理或经销要求后、供货商将委派分管的市场经理、品牌项目经理在第一时间与您接洽,符合基本经营条件和操作要求的意向客户,公司将与对方签订《博润双燃料汽车专用油品代理协议书》,开始正式的商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