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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13年度州级及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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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更新日期: 2014-08-26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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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13年度州级及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招标公告】详细说明

楚雄州2013年度州级及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云南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楚雄州及各县市监测及预警系统补充完善;州、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完善。
2.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监测及预警系统补充完善;
第二标段:州、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完善;
第三标段:群测群防体系完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近五年内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具备下列资格要求:1、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2、具备软件企业认证证书;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具备下述资质其中一项: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乙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四级);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限制级别)];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招标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5、具有专业人才队伍,承担过3个以上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包括山洪灾害防洪试点县);6、用于本项目的监测预警平台软件,必须获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通过国家级防洪减灾相关专业技术机构组织的测评;7、监测预警设备招标分标段实施的,投标人注册资金要与标段计划投资金相适应;8、云南省外企业需持有进入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各一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资质证书副本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外省投标人需有进入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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