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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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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牌: 大丰物流供应链 
型 号: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工作 
规 格: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工作 
单 价: 4.00元/批 
起 订: 1 批 
供货总量: 10000000000 批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广东 广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更新日期: 2014-01-23 09:25
浏览次数: 3
询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工作】详细说明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工作简介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37、53号令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口旧机
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监
督管理四个环节。进口旧机电备案是工作程序中的第一步,自2003
年5月1日起,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要备案,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直属
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或直属检验检疫局按规定进
行审核,办理备案手续,签发相关证书,具体规定见相关文件(见
附件1)。 
  
二、关于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办理手续的说明 
 申请程序具体分为申请、受理、审批、发证四个环节。申请人在取
得相关备案证书前,不要将货物拆卸、包装和发运,以避免造成不
必要的损失。  
三、关于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的范围和办理机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列入《实施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
目录》(见附件2)的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要申请备案,进口旧机电产
品的备案申请统一由省局受理,已明确使用地的,由使用地省局受
理;未明确使用地的,由入境口岸所在地省局受理。办理工作分两
级,分别在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办理,具体分工如下: 
 
(一)、总局办理的: 
  
1、列入《需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见附件3
)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省局受理、初审后报国家质检总局办理备案
; 
 
2、备案金额超过200万美元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省局受理、初审后
报总局办理备案; 
3、同一批备案中既有总局备案又有直属局备案旧机电产品的,省局
受理、初审后报总局办理备案。 
 (二)、省局办理的: 
 总局备案目录以外的旧机电产品,由省局受理并办理备案; 
 (三)、下列情形无需备案: 
     进口旧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旧海上平台、主要船
用设备及材料、零部件。 
 (四)、列入《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及适用范围》(见
附件4)内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不予备案; 
  
四、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须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必须提供的材料为1-3项: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在网上填写)。特别提醒贸易方式
中入境维修复出口是指国外制造的机电产品到国内维修后再出口的
情况,对于中国制造的产品退回原单位维修的贸易方式请选择出口
退货。 
2、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外文的需要提供翻译件,请扫描至网上,要求图文清晰。 
3、 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包括以下项目:名称、编码、数量、规
格型号、产地、制造日期、制造商、新旧状态、价格、用途。在网
上填写。) 
(二)、 必要时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状况说明、制造年份证明材料,反映备案产
品特征的彩色照片; 
 2、进口化工、冶炼、制药、印染、造纸、皮革、能源等旧成套设
备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 
 3、旧工程机械使用时间(小时)数; 
 4、进口旧印刷机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5、进口旧轮胎的国家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政府管理部
门明确批准进口的文件; 
 6、进口实施CCC认证制度管理且用于销售、租赁、维修、再制造的
旧机电产品的相应的CCC认证证明文件 ; 
 
五、申请工作流程及时间   
 1、 申请:进口旧机电产品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上述要求在网上
提交备案材料。 
 2、准予备案的条件 
  A、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37号令)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总局第53号令) 
 《实施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 
 《需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   2003年40号公
告 
 B、 备案申请资料是真实、一致的; 
 C、申请备案的旧机电产品不在《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
及适用范围》内; 
 D、 申请备案的旧机电产品未发现不符合我国关于安全、卫生、环
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E、符合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年限、能耗等)
。 
 3、受理与审核:受理申请后承诺办结时间不超过20天(由于申请
人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审批的除外)。 
 4、备案结论 : 备案结论分为不予备案决定和准予备案决定两种
。不予备案决定有关文书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备案决
定有关文书包括《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检验证明书》和《进口
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备案书》。 
 5、取证:网上提示可领证时请到检验检疫局一楼大厅领证。 
 6、证书有效期和变更、延期的办理 
  《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检验证明书》和《进口旧机电产品装
运前检验备案书》的有效期原则上均为半年。如需延期应在证书有
效期内申请,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办理变更、
延期应填写《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许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 
  
六、装运前检验的办理事宜 
  1、申请人取得准予备案决定文书《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备
案书》的,该批申请的旧机电产品需要执行装运前检验,请立即联
系证书指定的总局许可的境外装运前机构(见附件6)执行装运前检
验。 
  2、检验结束取得合格的《装运前检验报告》和《装运前检验证书
》后方可发运货物。 
                    详情大丰国际进口代理欢迎你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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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黄先生 (edge)
  手机:13632367461
  电话:020-86586265
  传真: 020-86398604
  邮箱:8801@gnclogistics.com
  
  运营中心:广州市白云区万达广场A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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