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免费发布信息网站
贸易服务免费平台
 
 
发布信息当前位置: 首页 » 供应 » 安全、防护 » 安防监控设备 » 其他监控器材及系统 » 矿灯厂家-矿灯生产厂家

矿灯厂家-矿灯生产厂家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规 格: 行业标准 
单 价: 面议 
起 订:  
供货总量: 99999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河南 洛阳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更新日期: 2011-11-24 10:09
浏览次数: 3
询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矿灯厂家-矿灯生产厂家】详细说明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一、 为了加强矿灯的收发管理,矿灯的领用必须实行定人、定灯、定收灯窗制度,矿灯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若矿灯钥匙丢失,须立即向灯房挂失,并交钱更换矿灯锁。    二、 本矿灯房管理方式采用:“矿灯上锁制”由矿灯使用人员下井时,自行到充电房开锁领取,钥匙自行保管,灯房留一把,以便于维护。出井时自己将灯在窗口交还。    三、 领取矿灯时必须依次排队领取矿灯,矿灯使用必须实行“三固定”“二对号”若本号矿灯有故障且不能立即修复使用时,只能领取机动灯,救护队的矿灯非救护队员不得发放领取。    四、 凡下井员工实行一人一灯制,对临时用灯或外来人员采用由矿调度室开条向充电房暂借矿灯使用的办法。  五、 每个下井员工取灯时,应对亮度和外观进行检查,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充电工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不完好的矿灯出机房下井。    六、 矿灯在上架充电前,充电工要进行检查,符合上架充电条件后再上充电架,上架时应注意电流表指示,等表稳定后方可离开,如表针指示不正常应及时通知矿灯房值班人员。    七、 严禁将矿灯带回家去作与工作无关的照明,违章罚款。    八、 严格执行矿灯考勤,并累计出勤数,不得漏考,否则罚款,领取的矿灯出井后必须立即交还灯房,,使用时间超过16小时(特殊情况出外)未交回而造成矿灯过放电损失时,根据矿灯现行使用价值进行赔偿。   九、 收回的矿灯要认真清洗检查,不得缺件和损坏,并且做好红灯登记。    十、 下井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矿灯,如发现有私自拆卸矿灯者,一律按失爆论处。
0条 [查看全部]  【矿灯厂家-矿灯生产厂家】相关评论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更多..推荐产品

[ 供应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