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出口收汇率是考核出口收汇的主要指标。
第六条出口收汇率系指在一个考核期内应当收汇核销的玻璃钢通风管道出口额中已经收汇核销的金额与该考核期内应当收汇核销的出口额之比,
每一个考核期内应当收汇核销的出口额,不计算以往考核期内应收而未收汇核销的出口额。
同时,下列收汇核销金额不计入本考核期的已收汇核销的金额:(一)以往考核期内应收而未收,而在本考核期内才收汇核销的;(二)未到预计收汇期的;(三)实际收汇金额超过出口额(成交总价)的部分。
第七条交单率达到规定标准是评定进玻璃钢通风管道出口企业出口收汇等级的基本条件。交单率系指在一个考核期内所领取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中已交回存根份数与该考核期内所领取的核销单份数减去已注销份数(不含挂失份数)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