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本仪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1133《液体石油产品水含量测定法(卡尔 费休法)》所规定的要求设计的,适用于测定液体石油产品中的微量水份(水含量50至1000 pm pm为微克/克)。本仪器按照上海市企业标准Q/YXYY14SYD-2122《石油产品微量水份试验器》的要求制造。技术指标: 10ml滴定管:分度为0.05ml,ND-D交流伺服电机起动平稳、连续可调。使用条件: 1、工作电源: AC220V 10%,50Hz。 2、环境温度: 10℃~35℃。 3、相对湿度: 85%。 4、仪器工作时应放置在平整的工作台上,环境中应尽可减小空气对流。 5、仪器不用时应放置在干燥处。 6、整机功耗: 不大于30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