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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爱立信打专利战 警示中国公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16 08:26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浏览次数:23
  1月14日晚间消息,针对苹果因LTE专利授权费用问题起诉爱立信,爱立信向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申诉,回应苹果公司的举动。爱立信要求法院对爱立信向苹果公司提出的全球专利授权费作出判决。
 
  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专利费用到底该交多少。事实上,在过去两年的谈判中,苹果和爱立信一直无法就爱立信的专利授权费达成协议,根据之前案例中的数据显示,爱立信在印度收取的专利费用一般在手机价值的1%左右,而苹果认为交的有点多。
 
  根据国际机构Patent Freedom的最新统计,在2009年至2013年的6年期间,苹果公司成为专利“发明公司”眼中的头号肥羊,共被起诉了191起,紧排其后的是三星。而在前30名被诉企业中,华为、联想、中兴等中国企业也榜上有名。
 
  “目前智能手机领域的标准太多,处理器、存储器、蓝牙、WiFi、Gps、视频处理,如果不严格管理,对手机商都会成为巨大的负担。”PatSnap智慧芽首席专利分析师贾郡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不过也可以看到,专利许可公司日子也并不轻松,一方面要对付苹果三星这样“客大欺店”的公司,一方面要面临政府的反垄断审查,同时还要在和其他标准必要专利(SEPs)持有人竞争利益分配。
 
  专利费用标准之争
 
  此前,苹果和爱立信专利协议是在苹果发布iPhone之后双方在2008年签订的。 但在过去两年的谈判中,苹果和爱立信一直无法就爱立信的专利授权费达成一致意见。
 
  苹果发言人克里斯汀休格特(Kristin Huguet)称:“我们一直愿意支付合理的价格来保证我们的产品中所用的标准专利的所有者的权益。不幸地是,我们始终不能就专利使用费问题与爱立信达成共识,因此作为最后的手段,我们请法庭来帮我们作出决断。”
 
  苹果表示,爱立信针对这些LTE技术专利收取了使用费,它将版税按比例计入了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整机价格。苹果在加州联邦法庭提出的诉讼中指出,使用费应该以包含这些技术的处理器芯片的价值为基准来计算。“如果法庭判爱立信的专利为有效专利并且苹果侵犯了这些专利权的话,它希望由法庭来确定一个合理的使用费率。”
 
  而显然,爱立信并不同意苹果的说法。
 
  在给《第一财经日报》的邮件中,爱立信首席知识产权官Kasim Alfalahi表示:“我们的目标是要与苹果公司达成一个互惠互利的解决方案。他们是我们多年的重要合作伙伴,我们希望延续这种伙伴关系。借助技术的全球共享,移动行业取得了今日的成就,而市场新晋者也可以快速打造成功的企业。我们认为,从那些在这些发展中受益的公司获得公平的补偿是合情合理的。”
 
  由于诉状的公开版本未透露诉讼涉及的金额,所以从外界并无法得知爱立信此次和苹果之间涉及的金额有多少。但是,根据之前公开的资料,爱立信曾经表示自己拥有25%的LTE专利,是全球拥有LTE专利最多的厂商,所以按照苹果的巨大销量看,这个诉讼涉及的数额不会太小。
 
  “这次双方的诉讼给那些想在中国收专利许可费的公司敲了警钟,使它们有可能适当调整给苹果和苹果这类公司的费率,免得影响其在中国市场的收入。但苹果受惯了优待,断然不愿接受高价,所以会指责对方专利无效和非必要专利,以此来期待获取低廉的许可费。”贾郡对记者表示。
 
  他强调,在制定标准时,并不会对提报的所谓标准必要专利的效力和内容进行实质审查,这就会导致部分SEPs并非标准专利,而且有些专利是不具备专利性的(即是被错误授权的,因此应该被无效掉)。这就在实际中导致了某些更专业的公司可以比另一些公司获得优惠的许可条件。
 
  贾郡告诉记者,爱立信在2013年曾就SEPs在印度起诉本土手机商,而目前,爱立信因为涉嫌报价过高被印度竞争委员会调查。爱立信在上个月起诉小米侵权,也是基于同样专利。
 
  如何收取专利费用才是合理的呢?目前并无统一的标准。贾郡认为,法院会尊重公平、合理和非歧视(FRAND)的原则,即要求不能因为申请人的市场地位和专利储备来调整报价。
 
  中国厂商专利心结
 
  事实上,除了苹果和爱立信的专利纠纷,可以看到这两年在国际市场上已经掀起了一场全球性的“专利大战”,而这个时候,中国企业准备好了吗?
 
  有数据显示,中国企业去年申请专利量629612件,超过美国20余万件。不过,中国企业在海外的专利申请量相比发达国家仍有差距。中国的国外发明申请量从2008年的13005件增至2013年的33222件,中国在国外申请专利量占比约5.3%,而美国国外申请专利量占专利申请总量比例达51.1%,日本的这一比例为36%。
 
  专利软肋下,一些中国厂商在海外也开始受到专利拥有者更多的关注。
 
  去年12月11日,印度德里高等法院裁定,小米侵犯了爱立信的标准核心专利组合,并下发禁令,要求小米停止在印度销售和进口手机。
 
  “小米公司获益于我们巨额的研发投入而拒绝为我们的技术支付合理的许可费用,这是不公平的。”爱立信在发给《第一财经日报》的回应中称,过去3年多,爱立信一直尝试与小米公司就其符合GSM、EDGE和UMTS/WCDMA标准的产品的专利许可授权事宜开展诚恳的对话。然而,小米始终拒绝在FRAND原则的基础之上,就获得爱立信的知识产权使用许可一事,以任何方式回应。
 
  目前,这场专利纠纷预计还将在今年2月举行听证会。
 
  而另一场备受瞩目的诉讼仍在继续。
 
  2010年12月,诺基亚起诉华勤公司8起专利侵权,包括“带有照相机的移动通信装置”、“通信终端”、“选择数据传送方法”等手机基础技术专利。据记者了解,案件于2013年7月一审宣判,诺基亚败诉,但据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诺基亚起诉华勤的诉讼已经打到国家最高法院,并且诺基亚仍然在紧锣密鼓重新规划专利业务。根据研究机构ValueWalk统计,包括苹果、三星、HTC、微软、黑莓、LG、索尼、摩托罗拉、华为等近40家公司都须向诺基亚缴纳专利授权费。
 
  “目前智能手机领域的标准太多,处理器、存储器、蓝牙、WiFi、Gps、视频处理,如果不严格管理,对国内大部分手机商都会成为巨大的负担。可以看到,高通、诺基亚、摩托罗拉、西门子,还有日韩系的公司都有各自的专利池。”分析师贾郡对记者说,中国公司出海,对外国企业形成了很大挑战,只要是法律允许的手段,竞争对手都可能采用,专利诉讼是其中重要的手段。
 
  但这并不代表中国厂商只能处在被动的一面。
 
  在去年华为与美国IDC标准必要专利之争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为,IDC公司许可给华为公司的费率是许可给苹果公司的百倍左右,是三星公司的十倍左右,明显违反了FRAND原则。法院判决直接确定IDC公司在中国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为不超过0.019%。
 
  从2008年11月开始,华为和IDC就针对专利费用问题开始了多轮谈判,IDC公司曾于2012年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华为从2009年到2016年按照销售量确定支付许可费率为2%。
 
  华为采取的反击手段是,在中国的法院状告美国公司,要求由中国法院按照FRAND来确定两者间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率。处理此案的广东高院欧修平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拥有标准专利的权利人具有明显的谈判优势和控制力,容易导致权利被滥用,所以有了最终的判决结果。目前,一般工业产品的利润率仅为3%。
 
  “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专利,超一流企业卖标准”。欧修平表示,中国企业要免受他人专利掣肘,根本出路在于不断加强自身的创新能力,让自己的发明专利成为新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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