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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推电子发票引发电商征税争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07 09:52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44
  电子发票很快将在广州落地
  有媒体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正密集调研,并专门成立课题组研究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税收征管的政策方案。昨日,多家电商表示,正在普及的电子发票跟征税是两码事,平台上的企业商家均已进行工商注册并遵章纳税,目前征税争议较大的还是C2C平台,因为上面的经营主体主要是个人,现有政策还是倾向于鼓励扶持。
  记者还获悉,广州也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电子发票的试点,电子发票很快将在广州落地。
  是否意味着要向电子商务征税
  电子发票应用试点是否意味着要向电子商务征税?对此,去年6月北京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在首张电子发票推出时曾表示,电子发票是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发票管理、防控发票类违法犯罪、降低征纳成本、提升节能减排效益的手段,而非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
  也有专家表示,电商征税属于一个税种,征不征,征多少,不是执行机关国家税务总局说了算,而是财政部税政司所决定的。
  未来电商行业征税不可避免
  “电子发票跟征税是两码事。”有电商企业人士说,现在的电商企业一般有B2B、B2C和C2C三种,前者有阿里巴巴B2B平台、京东B2C平台上面的企业为结算单位,已经注册过的企业都领过税控机,也可以为企业和个人出具发票,这些企业从成立起就处在税务部门的控制之下,不管是营业税还是企业所得税,这些企业都已经交过。
  目前征税争议较大的还是C2C平台,因为上面的经营主体主要是个人,很多人并没有工商注册,也就没有在税务机关登记,所以C2C平台税收一直处在空白状态。目前国内的C2C平台主要是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网以及京东旗下的拍拍网。
  对于C2C平台一年未缴税达百亿的说法,有电商人士认为“过于夸大”,一方面现在的个人卖家越来越多做大后转向企业经营并遵章纳税,另一方面,那些以网上交易为职业的个人卖家,他们给自己、也给社会创造了一些就业机会,政府应该对此给予扶持,包括税收方面。
  此前,京东集团董事局主席刘强东称,未来电商行业征税不可避免,平台型电商企业会丧失价格优势,京东要赚取的是“十节甘蔗理论”中后半段利润,即营销、交易、仓储、配送、售后。且未来中国电商企业还能保留三到四家,逐渐趋于理性,电子商务行业终究会获得合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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