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免费发布信息网站
贸易服务免费平台
 
 
当前位置: 贸易谷 » 资讯 » 电子商务 » 错失阿里巴巴 香港考虑调整IPO规则

错失阿里巴巴 香港考虑调整IPO规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9 08:35  浏览次数:16
  香港金融服务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FSDC”)于6月18日在一份报告中称,香港应该接纳新的股权和管理结构,以允许企业以不同的合法形式在香港进行IPO(首次公开招股)。
 
  报告称,香港应该重新考虑“一股一权”(one share-one vote)制度,从而向“全球任何一家优秀企业”敞开IPO大门。“政府应持续评估该市场的一些根本性问题。”
 
  就在FSDC发布该报告之前,香港证券监管部门刚刚拒绝了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上市计划。最终,阿里巴巴选择在美IPO,融资规模或高达200亿美元。彭博社数据显示,该融资规模甚至高于香港去年的整体IPO规模。
 
  FSDC报告还称:“监管部门应该继续保持开放心态,这对于确保香港证券市场地位至关重要。将来,监管部门应考虑提供更多创新空间。”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旨在以合伙人控制大局,这与香港的“一股一权”制度相背,但在美国却是合法的。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3月17日曾表示,失去阿里巴巴IPO表明,应不断检视港交所上市制度和程序,需要改的就要改。
 
  李小加表称:“我们并不是要坚持一成不变的制度,相反,我们要让市场更具竞争力。特别是对那些领军新经济浪潮的创新型公司和科技公司,我们需要灵活应变。我们要有自我创新的能力,确保我们的市场能继续紧贴新时代经济发展的脉搏。”
 
  除了阿里巴巴,京东和猎豹移动也已经申请在美IPO。在那里,他们所采用的“双股结构”将确保公司创始人的利益。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推荐图文
赞助商链接
推荐资讯
赞助商链接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