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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55条细则学习上海自贸区 放宽注册资本限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01 08:25  来源:华西都市报  浏览次数:16

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限制

10月31日,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成都市学习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了包括境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等16项、55条改革措施,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以此逐步将成都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内陆开放示范区。

创新商事登记制度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方案》提出要落实境外投资管理方式由核准转为备案,创新商事登记制度,除国务院规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需提交验资报告的要求外,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此之外,《方案》对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也有所放宽: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1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以及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同时,取消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外,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放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限制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企业设立“一口受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实行统一接收、许可、备案等,都是《方案》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面提出的新举措。

通关模式“一报一审”

推行“一次申请,全域通用”

为了使海关投资贸易更加便利,《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区域通关一体化,其中包括开展“一报一审”通关模式改革,将原区内、区外企业“双报关”模式以及海关“双岗位审核”行为合并为“一次报关,一个岗位统一审核”的新模式;建设统一的电子口岸申报平台,实现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一单多报”;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成都市域内的任何海关点申报,并直接办理跨关区放行处理;实行区内自行运输制度等。

在监管方面,推行“一次申请,全域通用”,对于海关专业认定、许可证件等,企业办理一次申请,成都市域所有关区自动认可;实施海关和检验检疫“一次申报、一次检验、一次放行”监管试点;改变传统逐票申报方式,改“一票一报”为“多票一报”,允许企业货物分批次进出,在规定期限内集中办理海关报关手续;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实行先进区、后报关制度,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等措施,推进更加便利的海关监管制度。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

在经济方面,《方案》提出要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国家或地区,探索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并且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结算制度,推动融资性租赁行业发展。

同时《方案》还提出要推进有利于外商直接投资的结汇制度改革,试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意愿随时向银行申请将外汇资本金结汇使用。为保障以上经济措施的有效运行,《方案》指出要建立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制度,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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