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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全省CNG售价每立方米降2角 生活气价不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4 08:04  来源:成都商报  浏览次数:27
   11月1日起,全省车用压缩天然气(CNG)售价将下调2角钱,由目前的每立方米4元降低为3.8元。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不变。
 
  昨日,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要求,9月1日起,中石油、中石化直供四川省的非居民用天然气(含CNG气源)的最高综合门站价,由原来的每立方米2.143元上涨为2.44元。四川省发改委资源价格处处长刘均剑表示,这就意味着,中石油、中石化销售给四川的气价涨了,四川非居民用天然气的终端销售价格也将上涨,但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平衡,综合安排,“如销售价格调整只是对门站价格调整因素的单一疏导(含输差和税费),可不进行成本监审;若需对销售价格作综合安排,应按规定,加强成本监审,从紧核定”。
 
  他表示,尽管上游供气价格上涨,但全省CNG售价每立方米将降2角,原因是按照相关要求,11月1日起将停止征收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
 
  他介绍,对于存量气和增量气中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城市(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气等执行的居民用气价格均不作调整,仍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作价办法及价格执行。如有新增用气城市,其居民生活用气门站价格按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四川省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2.33元执行。
 
  根据通知,存量气中化肥生产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全省统一化肥生产用气最高门站价格,其价格标准为每立方米1.34元,供需双方可以在最高门站价格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不得突破最高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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