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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新定价机制出台渐近,两次暂缓调价少降450元/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30 09:20  浏览次数:22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本周二晚(12月29日24时)2015年度成品油最后一次调价落空,这是国家发改委第二次暂缓调整零售价格。据社会监测机构测算,这两次油价累计本应降价450元/吨,折合升价汽油为0.32元/升,柴油为0.38元/升。
     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就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国家发改委还将紧锣密鼓地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石油企业、用油大户、货车司机、船主、租车司机、私家车主等各方面的意见。预计新机制出台前,成品油价格将继续暂缓调整。
     自1998年6月3日开始,成品油定价机制在15年内5次对原油和成品油价格进行改革,改革的基础和方向是市场化,逐步与市场接轨,定价机制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目前的成品油调价周期为10个工作日,以50元/吨作为最低调幅。
     “定价机制提出,在原油上涨至130美元/桶以上时,为保护终端消费者权利,国家可暂缓上调零售价格,但对低油价时期暂没有明确的调控政策来保证。”金银岛分析师韩丛称。
     而且,我国是全球第二大原油消费国和第四大原油生产国,但成品油价格却不是以国内供需结构为依据、通过市场竞争形成,这一短板的负面效应已经显现:目前国内市场并不健康,加油站零售终端环节利润丰厚,但中间环节却几至亏损。
     此外,现在油价中的税负水平较高,目前的总税金(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及消费税)在最终零售价中的占比超过50%。据安迅思测算,在国际油价50美元/桶时,京V93#汽油的对应最高零售价为6.2元/升,其中原油成本占比31%,炼厂4%,流通9%,税收56%。当油价跌至40美元时,税金占比增加到59%。对比美国常规汽油,其零售价中各项成本的占比为:原油47%,炼厂15%,分销19%,税金20%。
     今年10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将“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韩丛认为,后期应重点完善国际油价大涨大跌时的应对机制,防止油价剧烈波动对我国经济平稳运行带来不利影响。长远来看,我国成品油价格应该留有一定的空间,国家应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不能单纯地被原油市场所左右,既要考虑国内供需关系,也要考虑成本因素。
     安迅思分析师张叶青认为,放开价格并不意味着政府完全撒手不管,只要监管到位,规则透明,不必过度担心造成竞争紊乱。国家发改委正在探索建立各种能源价格指数,其中煤炭已经推出,其它能源如原油也在考虑之列。这些指数一部分作用是监控市场实际价格,并在必要时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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