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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条例为何拟定偿付限额为5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2 10:12  来源:中金在线   浏览次数:12
   酝酿超过20年、未来还将深刻影响中国金融格局的存款保险制度即将出台。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该项制度的核心内容是,银行的风险将通过保险机制分担,不再由国家信用兜底。
  之前,有部门曾担心,公开征求意见会不会收不了场。但据报道,最终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拍板一定要向社会征求意见,在他看来,这些工作涉及公众利益,职能部门决不能跟老百姓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银行买保险,究竟对储户有怎样的影响,立足高远的金融政策,将如何改变金融格局,以及经济社会运行的方方面面?
  保险费用会不会转嫁给储户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买保险。
  存款保险费率的确定原则是基准费率加浮动费率。“就像车辆保险一样,经常出险的车辆,保险费相应就会高”,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说,保费中的基准费率会比较低,但各家银行在浮动费率上有较大差别,这样设计是为了鼓励风险管理完善的商业银行,惩罚过度风险扩张。
  银行花钱去买保险,会不会把保费转嫁给储户?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副教授姚志勇表示,“目前,我国大部分银行盈利丰厚,可以从利润中拿一部分做保费,不需要额外向储户收费。”
  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对纳税人有好处。“之前政府给银行担保,是拿国家信用担保,银行出了问题靠财政兜底,最终埋单的还是纳税人。”在姚志勇看来,如果市场没有约束力,挣了是银行的,亏了是国家的,等于让纳税人为经营不善的人埋单,既不公平也没有效率,现在由银行出钱建立保险基金,自己为自己兜底,不需要动用纳税人的钱。
  征求意见稿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这意味着,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据测算,以50万元为线,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账户和50%的存款账户金额。
  全球目前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机制,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在最高偿付限额的设定上,国际平均值为人均GDP的两到5倍,美国大概在5倍左右,“我们采取50万元的标准,达到人均GDP的12倍,是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存款人的利益。”
  如果存款超过50万元,是否要考虑多存几家银行,“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储户这样的考虑会不会引发“存款大搬家”?
  姚志勇告诉记者,即使有储户因此将存款分散放在几家银行,也是理性选择,这对整个金融系统没有损失,反而会倒逼银行改善服务、稳健经营,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向松祚也认为,可能会出现存款搬家或转移的情形,但不会剧烈,不会影响绝大多数商业银行流动性的管理。商业银行会下更大功夫加强风险管理,整体上会提升银行服务水平和创新活力。
  构建现代中国金融安全网
  银行买保险,对普通百姓的直接影响有限,但从长远来看,这项改革将夯实金融安全体系,最终将惠及绝大多数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魏加宁研究存款保险制度多年。他回忆说,我国早在1993年就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后,有关各方一直深入研究,2007年曾准备推出这一制度,但2008年碰到国际金融危机,被暂时搁置,历经种种曲折,到今天,总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在他眼中,这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意义十分重大。首先,征求意见稿通过法律的形式,为广大存款人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其次,通过基金的形式建立这一制度,为理赔提供了物质保障。“以前由国家信用作隐形担保,但是平时并没有进行任何积累,等到银行出了问题进行救助或破产处置时,要么是由财政出资,实际上等于由全体纳税人出钱;要么是由央行出资,实际上等于由所有人民币持有者埋单。”魏加宁说,此次改革以后,从银行日常营业收入中收取保费作为保障资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根本不需要老百姓掏一分钱。
  魏加宁表示,现代金融安全网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即:监管者的审慎监管职能、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和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前两者已经建构并在不断完善,而长期以来一直缺少的就是存款保险制度。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于完善我国的金融安全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年酝酿今日成为现实。为何是当下?
  魏加宁告诉记者,当前中国金融改革主要有三大基础性工作必须尽快推进,即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民营化和存款保险,这三项基础性改革必须同步推进。现在利率市场化正在快马加鞭,金融机构民营化也已经放开市场准入,因此存款保险必须尽快跟上。因为前两者的放开,会带来竞争加剧,在促使商业银行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也难免会有个别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出现破产倒闭的可能,如果这些经营失败的金融机构不能够及时退出,整个金融体系内的风险就会不断积累,越来越大,最终酿成金融危机。因此,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可以在保障大多数存款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让那些经营失败的金融机构及时退出,从而为当下的金融改革保驾护航,实现我国金融的长治久安。
  向松祚表示,利率市场化还没有实质性推进之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紧迫感还不足。现在各种条件具备,尤其是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各种金融风险开始显现,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存款保险制度早就应该推出了。去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兴起,一些高息揽储的产品出现,值得注意。”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宋逢明告诉记者,高息揽储的产品即使再宣传“风险小”,也还是投资类产品。存款保险出台,能清晰地告诉老百姓储蓄和投资两者的差别,提醒百姓“投资有别于储蓄,风险需自负”。
  保险基金将如何管理
  改革的下一步看点在哪里?多名专家关注未来保险基金的管理问题。
  魏加宁在最新出版的《存款保险与金融安全网研究》一书中,专门论述了相关问题。书中指出,应当考虑直接成立存款保险机构负责管理存款保险基金,让改革一步到位。在资本金上,应由财政、央行和汇金公司各出1/3,这样的话,就可以在确保存款保险基金充足的前提下尽量少收保费,减轻商业银行的负担。
  宋逢明则提出,存款保险制度使得早期监测和早期纠正成为可能,未来央行、银监会以及财政部、审计署等监管机构如何协调监管职能,值得关注。
  存款保险对小微企业贷款、影子银行和民间借贷等经济生态的方方面面,会产生何种程度的影响?
  姚志勇表示,在存款保险的护航下,利率市场化预计将在一两年内到位,未来中小银行可以利用利率优势,吸引更多存款,从而给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多贷款。保障金融体系内的存款安全,可以间接地防范系统外风险。
  向松祚表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影子银行和其他金融产品的发展没有直接关系。但是,普通存款户的存款得到妥善保障,有助于稳定银行存款来源,稳定负债管理,同时也有助于影子银行和其他类型金融产品稳健发展。避免投资者过度追逐高风险的金融产品。
  宋逢明指出,此次存款保险保住了中小储户,但不保证大企业的存款。未来大企业很可能会建立财务公司,把钱投在证券,债券市场。这将进一步促进银行改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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