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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启用境外投资网上备案系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01 08:5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浏览次数:6
  从昨日6月30日起,计划赴境外投资的企业再也不用揣着一沓沓材料在各个部门之间跑相关手续了,只需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上注册登录,就能完成境外投资的备案工作。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上获悉,国家发改委即日起启动“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各类企业在登陆备案系统后,可填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不必另行报送纸质备案申请材料。
  据悉,企业可以通过国家发改委网站的首页 “政务服务中心”一栏中查看“网上办事”,点击“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就可以进入登录、注册页面。符合规定的企业只需在网页上填写企业名称、法人等基本信息,就可以完成注册。
  商务部研究院海外投资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密介绍,过去企业普遍反应审批周期长,不容易把握市场时机。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政府只管自己该管的事情,让企业自己来做决策,有利于提升企业境外投资的竞争力。
  企业注册成功后,就可以填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并上传相关附件。原则上,各类企业不必另行报送纸质备案申请材料。
  对填报材料不符要求的,备案系统会发送通知要求补齐补正;对已通过或未通过审核的,备案系统会发送通知告知结果。对于通过备案审核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出具纸质《项目备案通知书》。
  部分企业出于商业机密的考虑,也可以不通过备案系统申报项目备案,仍用纸质文件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根据今年4月发布的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即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今后除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以及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外,中方投资额在10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备案制。
  在此之前,国家对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项目实行核准管理,中方投资用汇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都需要交由各级别发展改革部门或商务主管部门核准。
  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认为,将审批的下限提高到10亿美元,显示出发改委改革的决心。张燕生还表示,在放权的同时,应加强事前事后监管,对走出去的企业和个人负责。
  9号令中所提到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未建交和受国际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争、内乱等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行业。
  对于投资额在10亿美元及以上,或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仍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报国务院核准。
  与此同时,作为另一个主管境外投资审批的部门,商务部也在研究调整对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其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除了对敏感国别和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保留核准,其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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