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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品种上市注册制“说易行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04 12:30  浏览次数:17
  股票发行注册制尚未落地,期货品种上市注册制呼声渐高。近日,有期货行业专家在公开场合表示,目前我国推行期货品种上市注册制已基本具备条件,应分步骤、稳妥地推进期货品种上市注册制的实施。
  据了解,期货品种上市主要有三种方式,分别为审批制、核准制、注册制。审批制是指新品种上市,只有经期货主管机关审查才能上;核准制介于审批制与注册制之间,只要新品种上市具备法定条件,经主管部门核准之后就可以上市交易;注册制是将新品种上市权利赋予交易所,力避“看得见的手”过多干预市场。
  “从渐进上看,注册制对于推进国内期货市场发展,提升中国内地交易所的竞争力非常有必要。”上述期货行业专家指出,虽然去年国内期货市场上市了九个品种,但从总量上讲,品种上市速度与国外仍存较大差距。相对而言,品种注册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国内与国外的差距,“很多品种区域性特点较明显,实行注册制能够满足经济地区性、个性化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形成区域定价基准”。
  在南华期货副总经理朱斌看来,期货品种上市注册制会使期货市场更加市场化,有市场需求的品种会快速成长,没有需求的品种则会慢慢消失。
  “注册制引入了竞争概念,交易所之间会有竞争,期货公司之间也会有竞争,这将推动他们加大创新力度,对期货行业的发展会更好。”朱斌对期货日报记者说,不过,目前国内期货交易所对推行期货品种上市注册制比较纠结,“交易所一方面希望推行注册制,让品种上得快一点,另一方面又不希望推行注册制,因为同品种在不同交易所上市,交易所之间的竞争势必会增加”。
  有行业人士认为,目前推行期货品种上市注册制还是有较大风险的。
  “注册制实际上就是把期货品种上市的权力下放给交易所,如果相关监管制度不成熟的话,很容易出问题。”道通期货副总经理沈寅认为,当前推行期货品种上市注册制或难达到预期的效果,“现在市场资金容量就这么大,在整个市场环境没有本质改善前,推行注册制的意义不大”。
  虽然业内对期货品种上市注册制仍存较大争议,但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认为,推行注册制符合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按照国际惯例,期货品种上市就应该由交易所决定,报监管部门备案。”胡俞越表示,目前国内股票市场正在由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期货业也应该进行一些改革,“期货市场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市场,新品种上市就应该由市场来决定”。
  朱斌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期货品种上市与否不应该由监管层“拍板”,而由市场来决定,“从市场化角度来说,我们也希望推行注册制”。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注册制是期货市场品种上市的发展趋势,但业内的普遍共识是“短期内难以成行”。
   “目前市场对推行注册制的看法还有一些分歧,不一定很快就能取得进展。”朱斌直言。中投期货高级研究员刘慧峰对此做了进一步解释:“由于涉及面广,需要的配套制度较多,而且还要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制推进需要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
  胡俞越认为,期货品种上市注册制最终能否成行,关键要看改革的方向和力度。他同时建议,在新品种上市上,监管层暂且可将审批制改为否决制,“规定哪些品种不能上市,并列出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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