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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我国将部分调整进出口关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2 09:16  浏览次数:10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对760多种进口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平均优惠幅度达60%。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和宏观调控需要,2014年继续对小麦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的进口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并对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有关精神,保持宏观调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14年我国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铁合金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适当降低了化肥出口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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