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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加快 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8 09:32  浏览次数:12
  当下至2020年这个改革期内,户籍制度改革有望取得突破性进展。
  《决定》中称,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在具体思路上表现为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户籍制度改革起锚
  随着城乡交流的日益广泛,户籍制度已引起愈来愈广泛的争议,被指抑制了劳动力、人才的自由流动。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P提出,从2010年开始,中国的人口红利已经消失。保证中国经济未来持续、平稳发展,重点在于推行户籍制度改革。首先户籍制度改革使农民变成市民,这部分人就变成了稳定的劳动力,直接改变了劳动供给。其次,户籍制度改革让农民工有了制度保障,政府的激励可以加大农民工的转移力度。再次,农民工变成市民后,享受各种社会保障,解除了后顾之忧,可以改善内需中的消费需求。
  事实上,户籍制度改革的难点不在于其本身,而是它背后的利益格局。国研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室主任王列军告诉 记者,我国的福利支出责任主要由省级及以下政府承担,而且长期以来省以下政府支出占大头。在这样一种福利支出责任机制下,为新落户人口提供公共服务就主要依靠地方自身财力来解决,城市政府放宽落户条件的积极性显然不高。
  当下,《决定》让问题获得了解决的可能。按照《决定》,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决定》明确,对于跨区域且对其他地区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有参与户籍制度改革官方调研人士向记者表示,这意味着地方财政承担的压力将减轻,这将增加地方放开户籍吸引人口落户的动力。
  北上广人口规模拟受严控
  李克强总理曾表示,城镇化也不能靠摊大饼,还是要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东、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地推进。还要注意防止城市病,不能一边是高楼林立,一边是棚户连片。在《决定》中也强化了这一概念,“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2011年,北京常住人口达2018万人,其中外来人口742万人。中国社科院今年发布的 《城市蓝皮书》显示,2011年,北京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有119立方米,是国际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19%,目前北京市用承载力为1000万人的水资源供养着2018万人,超出了水资源基本承载能力的一倍还多。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欧阳淞认为有两个途径可以解决问题,一是从国家宏观层面,加强城市群规模的科学规划和布局,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聚集的功能,实现人口就地转移、就地就业。二是从北京等特大城市层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导城镇产业升级转型,合理调控外来人口的规模与结构,同时完善城市布局,分散中心城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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