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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揭网购陷阱:真货假货混搭 信誉评价靠刷 (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7 20:26  来源:贸易谷  作者:贸易谷络  浏览次数:98

全民网购时代悄然到来,网络购物乱象层出不穷,让许多消费者大呼“伤不起”:防不胜防的钓鱼网站、暴力分拣的快递服务、天花乱坠的虚假宣传、鱼龙混杂的各色商品,诸如此类不胜枚举。“3·15”将近,从化市法院公布两起网络犯罪案件,并对犯罪分子的常用伎俩一一剖析,提醒消费者擦亮眼睛,避免上当。

案例一

“专业化”造假 刷出来的“好评”信不得

2007年8月,被告人邓某聪开始经营淘宝网店销售鞋子,后为扩大经营,成立广州市潮鞋阁贸易有限公司,先后组织、雇佣工人几十人,分工明确,流水作业,先后在淘宝网、拍拍网等购物网站上注册了多个网店,销售假冒李宁、安踏品牌运动鞋1万多双,销售额64万多元,月均营业收入为5.3万元。其设在从化市太平镇一个村的售假窝点被工商执法人员查获,共收缴假冒的李宁、安踏等品牌运动鞋2500双,价值近20万元。最终邓某聪等人被从化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至有期徒刑四年不等的刑罚。

陷阱1▶▶“真货假货掺杂卖,安能辨我是雄雌?”

本案被告人邓某聪成立的公司有其自身的运动鞋品牌,并以该公司为依托,在淘宝商城注册的网店是专门销售其自身品牌产品,但其在淘宝网、拍拍网等网站注册的网店则进行混合销售,即以销售自身品牌产品为名,重点销售假冒李宁、安踏等品牌运动鞋,使得消费者难以分辨经营者的资质,以及品牌的真假。

陷阱2▶▶网络售假“公司化”,信誉评价全作假

本案涉案公司拥有员工三四十人,除了正常网络经营所需的客服、仓管、包装、校对等人员外,该公司还安排专人负责“刷信誉”、“给好评”,即这部分人员通过网络各种途径认识相互“刷信誉”、“给好评”的商户后,相互购买对方价格相当的产品,相互间不发货,相互抵消价钱,这样可以在网店上显示超高的销量,并互相给予好评以迷惑消费者,最终换取更多消费者的信任带动更高的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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