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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再爆争议 离婚后"夫妻网店"怎么分 (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2 22:45  来源:贸易谷  作者:贸易谷络  浏览次数:126

继去年淘宝店主猝死引发网店无法作为财产被家人继承的话题后,近日离婚后“夫妻网店”该怎么分割又成为各界热议的焦点。昨日,淘宝传出就将改变“店铺不能以任何手段进行买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的现有规定,对离婚和过世继承两种情况“试水”开放网店过户的消息,并将于下周公布细则草案征求网友意见。不过,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这并不意味着网店过户将一路坦途,除了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网店普通买卖、赠与和出租等依然未获准。

案例:离婚夫妻为分割网店打官司

小王和小吴2007年结婚,婚后两人共同经营了一家淘宝店经营奶粉和母婴护理用品(注册人和账户都是小吴的)。由于网店生意火爆,后来小王辞职专门经营网店。到2011年两人协议离婚时,两人约定网店操作过程全权由小王负责,但其需给予小吴共同资产的一半。

然而根据淘宝现有规则,小吴才是店铺的店主并有权进行店铺操作。去年3月,小吴利用店主的权限修改了店铺的旺旺密码,并通过交易的方式取走了十多万元。小王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其出具了详细的进出货凭证,证明自己才是网店的实际经营人后,法院最终将网店判归小王,并由其给予小吴现金补偿。淘宝也在后台将网店经营者从小吴改成小王,且原店铺的信誉也不变。

淘宝:“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先开禁

上述案例实际上也是首宗网店成功过户的案例,对此,淘宝网卖家成长与发展部的律燕透露,为更好地解决店铺主体发生变更的客观需求,淘宝网将会开通离婚、继承两个类型的店铺过户线上申请入口,目前产品和细则都在完善中,2013年上半年将会系统出台。不过,网店过户“开禁”的前提是法律认可。此外,淘宝将于下周公布细则草案征求网友意见。

据淘宝方面称,网店过户需要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通常都是根据法院有关确权(确定所有权)的裁定,才进行后台更改。比如夫妻网店,离婚协议中明确有关网店归属,经公证,可以作为提供给淘宝的申请依据。比如像上述案例中,小王出具的来自法院的裁定。

而对于遗产归属转移,淘宝将遵循司法部门的判定,只要继承人根据司法部门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即可继续经营网店。不过在司法判定之前,为保证消费者正当权益,对已知的自然人突发身亡的相关店铺,淘宝网会先行冻结,一旦继承动作完成即予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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