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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拟禁售散装食品和奶粉(图) (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7 18:56  来源:贸易谷  作者:贸易谷络  浏览次数:176

网店拟禁售散装食品和奶粉

年轻人热衷在网上淘买食品。

  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网店不得销售散装食品。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即将于4月1日开始施行,即日起,由北京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范《北京市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规范》等共5个配套文件,通过官网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规定,网店等“无店铺销售业态”不允许经营散装食品。

  按照《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凡是在本市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都要先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期限为3年。

  经营项目则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3种类别来核定,尤其是散装熟食,须特别申报经许可后方可经营。而对网店、邮政、电视购物、自动售货机等无店铺经营,明确规定不得卖散装食品。

  记者同时发现,无店铺经营项目核定只有预包装食品,没有“乳制品”销售一项,这也意味着今后网店也将被禁止销售奶粉。“网购奶粉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不利于监管”,市工商局相关人士指出,特别是一些“海外代购”婴幼儿奶粉在可追溯性方面都较难控制。

  市工商局表示,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一旦出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进行违法惩戒公示,通过网上公示、现场公示等形式,向公众明示该食品经营者名称、违法事项和行政处理决定等内容,接受监督。

  亮点

  1

  现场制售项目须提交设计图纸

  超市里制作大饼馒头、凉拌菜、糕点、豆制品等现场制售的经营者,同样应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后方能经营。《北京市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规范》规定,商场超市内经营食品现场制售的区域,不得超过食品销售区域总面积的10%。便利店可从事即食的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加热,而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

  从事现场制售项目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向食品流通许可审批部门提交经营场所设计图纸进行审查,待设计图纸审查通过并结束施工后提交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一经核准,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布局。熟食卤味、糕点、豆制品的制作场所和设施,均有准入要求。

  究竟哪些食品允许现场制售?在食品流通许可证上要求标明现场制售的品种,让消费者一目了然,未标明的不得销售。而且现场制售的食品原料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进货日期等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以往出租柜台出现问题,商场超市往往推责。而此次意见稿提到,承租商场、超市场地柜台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出租方要书面承诺对承租方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统一管理,对食品安全负责,并由出租方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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