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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霸气百万寻狗贴热传 悬赏具法律效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2 22:48  来源:贸易谷  作者:贸易谷络  浏览次数:92

这两天,有一条名叫小小的松狮犬在微博火了起来。有全国各地的人表示要去寻找它,甚至有人说要辞职去找它。今天,记者从江苏法德永恒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微博悬赏具有悬赏合同性质,具有法律效力。

小小的主人微博名叫家居曹老师,四川人。2月17日,他在微博上称,2月8日下午,饲养了7年的一只名叫小小的棕红色松狮犬在成都走失,如有送还者,赠位于二环的房子一套,价值56万,拆迁价过100万。这条被称为史上最霸气寻狗贴已经被转发了30万次,网上甚至形成了调侃式的搜狗贴:不玩微博了,找狗去。不上班了,找狗去。不做影视了,找狗去等等。

由于微博传播的广泛性,很快全国各地的人都知道了这一消息。江苏淮安的陈先生在微博上得知这一消息后,有意前往四川寻狗。陈先生说:“这就跟买彩票一样,说不定真就被我摊上这种好事了。一条狗100万,挺值的。要是最后没找到,就当去旅游。”

在转发帖子帮忙的同时,更多的人在问如果真找到了这条松狮犬,能拿到百万房产吗?悬赏微博能作数吗?江苏法德永恒律师事务所汪雯解释:“他是以公开的形式向不特定的大众发布消息,有悬赏合同的性质。如果不特定人完成了这个行为应该要履行他的合同。如果在这个松狮犬还没有找回来之前他就后悔了,可以以微薄的公开形式表明,因为悬赏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但是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如果有人把狗找回来了,他应该支付别人找狗期间的相关费用和饲养的费用。”

不管是微博悬赏广告还是贴在各处的悬赏启示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而广告、启示本身就是最好的法律证据。(完)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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