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免费发布信息网站
贸易服务免费平台
 
 
当前位置: 贸易谷 » 资讯 » IT互联网 » 范冰冰讨名誉权胜诉并获赔

范冰冰讨名誉权胜诉并获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2 22:44  来源:贸易谷  作者:贸易谷络  浏览次数:180

  因被影射为章子怡负面消息的幕后策划,范冰冰将微博发布者著名编剧毕成功及贵州易赛德公司诉至朝阳法院。昨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

  昨天上午10点,宣判准时开始,双方均由代理人出庭。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毕成功的微博易让读者得出“MissF”牵涉章子怡被指情妇一事。因为从张辉对《内幕》一文撰写过程的描述、相关报道和网友评论来看,多认为“MissF”就是范冰冰。虽然,毕成功当庭明确“MissF”指的是莉莉·科林斯,但其未能提交任何证据。因此,法院认定毕成功捏造事实,通过网络在微博中影射范冰冰有诬陷计划,并对原告进行贬损,其主观上有过错。

  经查,《内幕》一文系由易赛德公司主动编辑并在其主办的“黔讯网”发布,但事前未经审查、核实,故由此所产生的责任理应由易赛德公司自行承担。该文以肯定的语气表示范冰冰被爆料对章子怡实施了情妇说诬陷计划。因此,依法认定易赛德公司缺乏对“黔讯网”的有效管理,其人员在编写《内幕》一文时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和目的性,以引发读者兴趣为手段,主观上存在过错。

  从毕成功、易赛德公司发布微博、文章之后,大量网站转载、网友参与或评论来看,相关内容确易引发读者对原告是否实施了情妇说诬陷计划的猜测和误解,导致读者对原告产生负面认识。

  最终,法院判贵州易赛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毕成功公开刊登致歉声明,具体内容应经法院审核;如不履行,法院将在全国发行的报刊上3次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易赛德公司和毕成功赔偿范冰冰精神损害抚慰金分别为3万元和2万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代理人均表示是否上诉需要征求当事人意见。

(责任编辑:GH)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推荐图文
赞助商链接
推荐资讯
赞助商链接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