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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企业迎来利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10 08:12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次数:12
  商务部、发改委等6部门昨日发布的《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核心是推行医药分开。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副秘书长韦绍锋说,“医药分开”的目的,是为了建立药品流通的竞争机制,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营销商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医药分开”虽然是解决“看病贵”的重要一步,但绝对不可能是一分就灵的。
     医药分开的提法,最早出现于2009年3月17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但并未得到有效落实。
     在一些行业专家眼里,真正的医药分开应该是,医疗专业与药品专业分开,实现医生开方、药店卖药的合理专业分工,医生以诊断、开方、手术、治疗的医疗行为获得收入,社会药店以销售药品和合理用药咨询服务赚取利润。就是说,医药要彻底分离。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中对医药分开做了一个过渡性安排:“鼓励在公立医院试点探索由零售药店承担门诊药房服务的改革,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同时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
     这样安排,是为了改革的稳妥考虑,也考虑到了推行中的巨大阻力。2000年,韩国政府推行医药分开,意图从根本上改变药品供给和消费的低效率,减少过度用药,控制药品支出,但随后发生了医生罢工大潮,最终迫使政府修改了计划,不但将医生的收费提高了44%,而且,3次给医生涨工资,并增设处方调剂费。
     同时,韩国的调查显示,医药分开后,医生反而开更贵的药,还想方设法通过检验和检查,通过多使用医疗器械来代替药品,此外,医生还与附近药房合谋,以维持他们的收入。因此,当时韩国的医药分开改革基本上是失败的。
     医药分开,显然对药品流通企业是个大利好,但一些制药企业则有些担忧。他们说,医药分离后,处方权仍在医生手上,可能给药品商业配送的费用能省下来,开单费可能仍省不下来,而且,药店、医生、厂商之间容易形成黑色利益链。从韩国的经验来看,厂商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不过,有关方面加大了打击医药商业贿赂的力度。有厂商透露,在广东一些医院已很难看到医药代表了。
     重庆翰锐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肖黎明认为,医药分开改革对制药企业的影响是深远的,从战略上对制药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如过去注重处方药的厂商要开发OTC产品,研发的路径也要改变,甚至人才战略都要重新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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