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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3季拖欠股权维持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4 08:45  浏览次数:55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中诚信托“诚至金开2号”又现兑付风波。近日,中诚信托在官网上公布的《诚至金开2号集合信托计划2014年第1季度管理报告》显示,该产品融资方山西新北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方公司)2014年一季度再次拖欠股权维持费。这是新北方公司连续3个季度未支付当季股权维持费用。

根据中诚官网公告,“诚至金开2号”规模为13亿元,成立于2011年7月26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0.5%,将于2014年7月25日到期。中诚信托作为受托人以股权投资附加回购的方式,运用信托资金对新北方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资金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该产品的投资者李先生向记者表示:“本来去年12月就应该支付收益的,到现在都没有收到2013年的收益,一拖再拖,迟迟没有答复。”
 
  报告显示,新北方公司未向受托人支付2014年一季度的股权维持费约5037.5万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新北方公司共计向信托专户支付股权维持费3.62亿元,累计欠付股权维持费1.8亿元。这是新北方公司连续3个季度未支付当季股权维持费用。
 
  中诚信托曾在2013年12月20日发布临时公告表示,由于煤炭市场低迷,新北方公司目前经营困难,焦金栋、焦金柱、王彩霞、新北方公司、天津金栋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向受托人支付股权维持费。
 
  该临时公告还称,新北方公司下属煤矿正处于二次整合中,新北方公司已于2013年12月12日与某国有煤炭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新北方公司向受托人申请待二次整合完成后一并支付欠付的股权维持费及其他款项。
 
  业内人士认为,二次整合很有可能是该国有煤炭企业收购新北方公司的下属煤矿,由此新北方公司能够支付拖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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