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免费发布信息网站
贸易服务免费平台
 
 
当前位置: 贸易谷 » 资讯 » 创业投资 » 新土改带来的新机遇

新土改带来的新机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9 09:31  浏览次数:20
  新“土改”新机遇
  土地制度改革,不仅仅只是让农民富裕起来,更多的是在打破现有城乡二元结构格局下,让农民进城,让资本下乡,盘活整个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由此看来,这一轮土地改革,意义重大。
  一场涉及土地制度改革的运动即将拉开大幕。
  此次土地改革从表面上来看,会让乡村居民在很大程度上享受集体土地增值带来的利益,但这其实关乎“很大一盘棋”,涉及城镇化、中国经济转型。因此土地改革的意义,不仅仅只是让农民获得了进城资本那么简单。
  家庭联产承包制让农民吃饱了饭,而这次是让农民富裕起来。新一轮土改到底会带给我们什么,不妨拭目以待。
  新一轮土地改革大幕即将拉开
  11月12日下午闭幕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业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让人产生丰富联想。有专家指出,这样的表述,就要有这样一种尝试,让宅基地、农民的自留地、农民的承包地能够以某种形式在市场上流转,让农民从土地流转中获得收益,保障他们未来的生活,因为土地是农民的生活和生产资料。
  其实,城镇化进程已经开始倒逼土地改革。最新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城镇化率达到了52.3%,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而且城镇化的进程并未结束,专家预计每年有将近2000万农村人口“进城”。虽然1978年三中全会把农民从人民公社中解放出来了,但由于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所以不能出售自己的田地,也不能出售自己的房屋,更不能把田地和房屋用于抵押贷款。这其实不利于农民进城,也不利于城镇化的推进。
  从另一个方面,此时进行土地改革,也是顺应潮流之举。改革开放35年来,以农林渔牧业为主构成的第一产业,在我国经济结构中所占比重不断下滑。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第一产业的比重在1985年达到最高的28.4%,而后便不断萎缩,直至2012年降至10.51%的历史最低点。因此,农村基本无青壮年,变成了老少留守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已经不是农业,所以很有必要在此时因势利导,改革土地制度,让农民有条件进入城市变成城市居民。同时也方便社会资金投资农村,使农业生产实现规模化、现代化。
  新“土改”可拉动内需
  对于集体农用地放宽流转上的限制,有助于提升农地经营规模,也可能吸引一些外来资本进入农村和农业。同时,如果能够让土地变成农民手中的资产,而且农民可以把这个资产拿到市场上去流转,就能够促进农民致富。因而进了城的农民,便具备较强的消费能力,就可以极大地拉动中国的内需市场。
  房改的成功,能够说明很多问题。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F基指出,当前最有可能形成消费热点的是住宅,要推进房改,盘活存量,搞活流通,促进住宅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于是在1998年7月,中国最新房改政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出台。
  此后发生的事情,相信绝大多数城市居民都经历过了。单位以很低的价格,将住宅的产权转让给个人,这就使很多人一夜之间财产倍增。房改将几十年积累下来的财富在短时间内猛烈地释放出来,整个社会的实际财富在短短的几年,急遽地增加,并由此带来其后的房地产“黄金十年”。因为房地产的产业链很长,涉及到几十个行业,对建材、化工、钢铁等都会有推动作用,使得房地产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火车头”。
  带来哪些投资机会
  伴随土地改革,会带来一些新的投资机会。
  最为直接的机会当然来自证券市场。可以预见,随着土地改革相关政策的不断推出,与土地流转相关的题材会受到投资者的关注。比如涉及土地流转的企业(如拥有农地、林地),以及与规模化经营有关的农机生产企业等相关受益股票因此而受到投资者追捧。
  对于有技术又有资金的投资者来说,随着农地流转的规模扩大,农业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度有望提高,有利于他们投身农村,从第一产业中赚取利润。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组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这都是未来可以投资的方向。
  此外,农民就近城镇化,会促使中小城市的大发展,将带动当地的整体社会消费水平。因此,凡是与之相关的行业,都会有新的投资机会。
  当然,我们应该看到,由于目前我国土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政府参与的程度很深,加之目前地方政府尚未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因此新一轮土地改革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无法在短期内完成。
  另外,还需要做好制度设计,防止土地改革变成财富精英对农民土地的剥夺和侵占,应该通过制度保障,让双方的力量均衡对等,以防止农民失地,并引发激烈的社会矛盾。
  案例篇
  都江堰的“新土改”实验
  文前提要:通过土地确权,农民的自主意识得到了提高,农民自由处置的权利得到体现。随之而来的是农民的收入渠道拓宽了,也更有了保障,农村迸发出新的活力。位于成都都江堰市柳街镇的鹤鸣村,就是这样一个村庄。
  都江堰市柳街镇的鹤鸣村,因为第一个完成土地确权而让外界所熟知。
  这一举措,为未来即将出现的农村土地大规模流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它对中国农村土地的使用,以及未来作为生产要素的自由支配和流动,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距离鹤鸣村完成土地确权已经数年,这座村庄如今变成一种什么模样,而围绕土地确权发生之后又产生了哪些新的变化……带着诸多疑问,本刊记者专程奔赴都江堰市,一探究竟。
  一个村庄的改变
  鹤鸣村原本是都江堰市最不起眼的一个村庄,正是因为这里率先试点土地确权,为土地流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今这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一个人均收入不到2000元的自然村,发展成为集特色观光农业、旅游休闲等多种产业于一体的现代化新农村,人均年收入接近万元。
  当地人告诉记者,鹤鸣村距离都江堰市有20多公里路。一路驱车过去,路上花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在鹤鸣村的入口,“鹤鸣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第一村”的红字招牌,高高竖立在繁忙的成青快速旅游通道旁。进入村庄,洋气的小楼房错落有致地分布在绿树掩映之间,会让人产生错觉,以为来到了一个别墅小区。
  “鹤鸣村是中国第一个完成土地确权的村庄。”都江堰市委统筹城乡工作局副局长于江洪介绍说。农民手里都有了“红本本”,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解决了支配权的归属问题。农民的自主意识提高了,因此鹤鸣村相比周边其他自然村来说,规模最大。据了解,目前鹤鸣村2700亩土地中,共有1000多亩土地已被村民自由流转,引进“珍稀水果及农业旅游度假产业园”、“非洲菊种植基地”、“蔬菜种植基地”、“鹤鸣山庄”乡村旅游等项目,最大的一个项目投资额超过亿元。“目前流转土地的租金以粮食来计算,每亩地至少850斤大米,然后按照当年大米的市场价来支付租金。”村支书刘文祥介绍说。
  鹤鸣村土地确权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是实实在在的。通过土地流转,不种地也能获得收益,而自己则能抽身外出打工。六组村民罗安容家有3亩6分地,但她只保留了一小半,自己种些粮食和苗木,另外两亩地已经流转给了一家苗圃基地,每年可以收到近4000元的租金。罗易容的丈夫则已完全不必为种地而操心了,他带着自己的装修队在附近搞装修,每年有6万多元纯收入。刘文祥说,类似于罗安容家庭在鹤鸣村还有很多,目前鹤鸣村有80%以上的农民外地或者本村就业,人均收入达到万元左右。
  土地确权也使得投资商更愿意来这里投资。刘文祥介绍说,确权之后,使用权可以“长久”不变。而没有确权之前,产权不清晰容易发生纠纷,并导致发生损害投资方利益的案例。而确权之后,土地归属明确了,投资方的担心也就消失了。台湾珍稀水果种植园的技术负责人许猛义告诉记者,他们来鹤鸣村投资,也正是看中确权之后所带来的种种便利。
  鹤鸣村还在积极探索土地确权带来的其他好处。刘文祥介绍说,目前村里建了一座乡村酒店,村民以土地入股,不日这座乡村酒店便可投入运营。如果效益好,可能还会扩建。此外,他透露还有投资商准备来鹤鸣村发展乡村养老产业,这能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更加明显的好处。
  流转激活农村活力
  土地确权之后,农民的收入渠道拓宽了,农村的活力更强了。
  目前鹤鸣村土地确权经验已经推广到了全都江堰市。记者从都江堰市农村发展局了解到的数据显示,都江堰市土地确权组数为2068个,已全部完成确权工作。
  完成土地确权,为农村土地流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整个都江堰市农用地面积约142万亩,截至目前,累计土地流转面积为34.18万亩,流转形式主要为租赁,占总体的96.55%。流转用途涉及种植业(包括种植猕猴桃、蔬菜、茶叶、药材等)、养殖业和观光农业、家庭农场等,一、三产业都得到了发展。于江洪表示,土地流转使得农民的收入结构出现变化,由以前靠卖粮、卖菜和外出打工,转变为“流转租金+(就地或外出)务工收入+乡村旅游+自留地种植收入”的多元化收入模式。
  此外,都江堰市还出现了其他流转模式,如入股。如当地一家茶叶种植龙头企业贡品堂茶叶公司,在峨乡红火、东林、鹿池、石碑等村流转了2000余亩土地,与农户协商采用了土地股份制模式,即农民出土地、劳力,公司提供种苗、技术,实行利益风险分担,农户和公司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据介绍,农户将手中的土地入股之后,每年可持续稳定地从公司领取每亩1500元左右的分红,相比自己种地户均增收2600元。同时,农户也可安心在外务工,减少了农忙时节往返开支。
  投资者也因为土地的确权而获得了更好的发展条件。都江堰市农村发展局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任魏刚介绍说,2011年9月,成都出台了《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试行)》,为符合条件的规模流转投资者颁发了土地经营权凭证,投资者可持该凭证和所在地设施、附属物进行融资,以解决农业投资资金困难问题。魏刚说:“该措施的出台,主要是考虑到农业投资周期较长,而且投资前期无法产生效益等因素,目前已有都江堰市本地的企业获得了贷款支持。”2012年成都市青牛县的一家农业发展公司,流转了2500亩地用来发展猕猴桃种植,去年就获得了500万元的贷款。另外一家企业就是前文中提到的贡品堂茶叶公司,也获得一定数额的贷款支持。
  等待“破题”
  都江堰市的土地流转试点并未停止,目前在探索更加市场化的形式。
  魏刚介绍说,近期准备开展探索转让、赠与、继承等农场土地流转模式,尤其是转让模式。“这种模式的探索,就是要让农民手中的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使农场的土地资源真正转变为资本。”魏刚说。
  之所以要开展这样的探索,主要是因为已经出现了这种诉求。记者了解到,目前都江堰市准备选择紫坪铺镇作试点,准备在土地作为生产要求自由流动方面进行突破,也就是允许转让。之所以选择在紫坪铺镇进行试点,因为这里是半山区,相对比较偏僻,即使产生矛盾,也容易解决。当然并非大面积展开,而是选择一到两户作为试点对象,来观察土地转让的可行性,以及有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为了展开试点,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关转让流程,比如需要提交申请,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农户必须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农户和经营方都递交了申请,但上级部门给出的答复是“可以探索,但不能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可能要等到政策进一步明确之后才会有结论。”魏刚如是说。
  其实,都江堰市已经出现了土地私下转让的苗头。但政府部门担心土地贱卖后,一旦农民生活失去保障,会发生各种问题,并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并未给予官方的许可。
  当然,都江堰市也在积极准备应对措施。2012年5月份前后,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牵头制定了《都江堰市农场土地转让管理办法》,只等机会合适便会推出,草稿已经修改了十余次。这份草稿内容主要涉及到农场土地转让操作要点、流程等,以及规范转让交易方式;同时,考虑制订土地交易指导价格,要求转让价格不能低于指导价的95%。
  “农场土地产权改革终究会走到这一步的。”魏刚说。
  相关衔接:土地流转五大模式:
  土地出租
  这是一种最为常见的流转形式。其主要操作模式是农民将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
  土地入股
  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当然,农民也可以参与经营。这种形式是最近才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流转模式,既能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又能让农民参与其中,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宅基地换住房
  以重庆为例,去年被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创造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即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也就是说,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组建合作社
  山东省宁阳县探索“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这种模式是,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合作社实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红的方式。
  土地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让土地集中连片,以实现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推荐图文
赞助商链接
推荐资讯
赞助商链接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