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免费发布信息网站
贸易服务免费平台
 
 
当前位置: 贸易谷 » 资讯 » 产业透视 » 三季度能源海外并购30亿美元 复星领衔买油潮

三季度能源海外并购30亿美元 复星领衔买油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03 08:50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次数:12
     在本季度,CK ENV Investments、洲际油气、海默科技和复星国际等民营企业涉足海外油气资产,其收购交易总金额约30.33亿美元,位居行业海外并购排行榜亚军。其中,复星国际成功控股澳洲油企Roc Oil Company Limited(ROC)更是得到业内较多关注。
     2014年第三季度,中国能源矿产业海外并购事件较上季度有大幅增长。在原油进口限制放松的政策刺激下,石油行业对外投资数量也呈现较大增长。
     据晨哨集团研究部10月30日发布的《2014年三季度中资海外并购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在本季度,CK ENV Investments、洲际油气、海默科技和复星国际等民营企业涉足海外油气资产,其收购交易总金额约30.33亿美元,位居行业海外并购排行榜亚军。其中,复星国际成功控股澳洲油企Roc Oil Company Limited(ROC)更是得到业内较多关注。
     复星国际近日发布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Transcendent Resources已豁免收购ROC公司要约的全部其余条件,要约现已成为无条件。这意味着这笔收购基本已经是板上钉钉。
     晨哨分析师表示,复星此次收购ROC公司的主要推动力或许源自原油进口的改革以及复星对中石化销售公司的参股。国家在能源领域对民营企业逐步放开原油进口限制,使中国民营企业开始加快对海外油企资产的收购,从而获取能源政策的红利。
     原油进口权改革自去年起就是热门话题。国家能源局根据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精神,去年底提出了“抓紧研究落实能源领域民间投资政策,涉及拟定准许进口和使用原油的炼油企业资质标准内容”的要求,但此后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直至今年第三季度才有消息称,原油进口准入及其经营政策的颁布时间就在近日,路径是由发改委发放许可证,商务部核定配额。
     按照行业规则,有两类民企将有可能获得原油进口经营权:一是符合条件且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地方炼油厂;二是拥有海外油气资产的民企,其在现有原油进口渠道之外可获准开辟新的进口途径。
     具体到公司层面,有四类企业会受益。《2014年三季度中资海外并购报告》认为,可能受益的企业主要包括:一是油品贸易类企业;二是拥有原油仓储基地类企业;三是属下有加油站的企业;四是在海外有油气项目的企业,它们此前无原油进口资质,现若达到新政要求其产品可运回国内加工营销。
     复星此次收购ROC公司刚好发生在新一轮能源改革的关键时点上。ROC公司的资产主要分布在中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和英国等地,其中ROC在中国的业务占重要地位。据ROC公司年报显示,该公司中国区块产量已达2.1百万桶油当量,其中渤海海域赵东区块2013年的产量高达1.5百万桶油当量,占公司总产量的55%。《报告》据此认为,复星的收购在一定程度上是受政策改革红利的吸引而致。
     此外,海外油气资产对公司业绩的提升也有着较大作用。从几家投资海外油气田的公司已披露的信息来看,每桶油净利润均在20美元以上,从而推算出,年产100万桶的油田年利润约1.2亿元人民币。复星国际收购的ROC就有着较好的盈利能力。
     ROC的年报显示,2013年公司收益总额为2.51亿美元,其中来自中国资产的收益为1.92亿美元,占总收益的76.49%;总产油量为270万桶油当量,其中源自中国的产量为210万桶油当量,占比77.78%。
     晨哨分析师付尚表示,中国民营企业涉足外国油气资源投资正是将国外油气资源与中国国内市场的动力嫁接,抓住能源改革的机遇,积极进行全球化的拓展。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推荐图文
赞助商链接
推荐资讯
赞助商链接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