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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商品房尚待清除“副作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9 09:36  浏览次数:28
   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地块成为近期北京土地市场的热点。作为“京七条”中最具新意的举措,这种模式并非首次在北京市场上出现。早在2010年,北京房山的一宗“中低价位商品住宅用地”就以“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推出;更早的2006年,“广渠路36号地”在拍卖中也对房屋售价进行了约定。

上述两个项目分别在2011年和2008年入市。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探访发现,曾经约定“意向销售价格9500元/平方米”的首城国际项目,二手房售价已直逼6万元/平方米;首宗“限房价、竞地价”项目长阳国际城,虽然开盘时遭到疯抢,但如今仍有不少房屋处于尚未入住的状态。
 
     业内人士认为,北京市提出的自住型商品住房虽以市场化方式进行土地出让、销售,但仍带有一定保障房性质,且会挤压房地产企业的利润。自住商品房面临着开发商转嫁成本、“摊薄”质量的隐忧,此类商品房能否改善楼市供应结构仍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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