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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客户与 振大合作协议

  • 发布日期:2015-03-13 13:2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39
  • 如果您对  “ 高层客户与 振大合作协议 ” 这个招商项目感兴趣,您可以留言咨询,或者直接拨打右侧的联系电话。
详细内容
 合作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上海振大电器成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上海松江区泗砖南路255弄50号

 

乙方系一成长性企业,基于对市场大力开发的需要和完成发展上市的目标与甲方合作。合作如下:

一、合作模式

1.1甲方基于营销能力结合自身人脉关系以个人名义加盟乙方一起共同打造乙方企业。

1.2乙方和甲方达成共同合作共同成长的模式,并且甲方以自身的能力业绩按照乙方确定的标准条件一起享受带来的经济效益。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双方应当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展开工作,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己方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2.1乙方每月支付甲方业务开展费用        元,并且对甲方开展的业务独立核算,按最后结算的纯利润_%分配给甲方,或者按统一业务额的 _%  给予提成。两者由甲方任选其中一项结算方法。

2.2甲方开展的业务实现独立核算,核算以乙方与合同签订方的价格减乙方的出厂价减项目业务的开展成本减税收,所得盈利实现甲方_ %乙方_%的分配。乙方保证给予结算价为工厂出厂的最低价,(以同等品牌的三家以上平均价的基础至少低_%的标准)

2.3在合作期间甲方促成的业务项目签订额满足年营业额如果达3000万以上(以乙方与甲方的实质供货结算为依据),且回款比例达_%以上时,乙方将分配_%的股份给甲方(通过股权转让的办法),此转让的股权甲方必须在三年期间且满足促成向乙方定购额每年不低于上年的_%的货量和_%的回款比例,否侧甲方权利只能享受每年的红利分配,不能享受股权实有资产,如果甲方需要直接参股乙方股权甲方有优先权,只要按会计所报告净资产的_%现金补齐就享受股东上市价值权益。

2.4在合作期间甲方促成的业务项目签订额满足年营业额如果达5000万以上(以乙方与甲方的实质供货结算为依据),且回款比例达_%以上时,乙方将分配_%的股份给甲方(通过股权转让的办法),此转让的股权甲方必须在三年期间且满足促成向乙方定购额每年不低于上年的_%的货量和_%的回款比例,否侧乙方权利只能享受每年的红利分配,不能享受股权的实有资产,如果甲方需要直接参股乙方股权甲方有优先权,只要按会计所报告净资产的_%现金补齐就享受股东上市价值权益。

2.5甲乙双方锁定的促成业绩额回报转让股权只限于办理一次,在合作期间哪一年满足就哪一年办理。

2.6 甲方对外以乙方名义洽谈开展营销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2.7,双方合作期间不得随意抛开另外方与就地区与其他单位合作,任一方违约的需赔偿另一方合作期间发生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本协议。

三、合作关系的解除

3.1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暂定5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此,

3.2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前,双方进行清算,甲方应当将其在合作期间的业务应收款、应付款,全部结清。

五、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公证人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甲方:                      乙方:                 公证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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